
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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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命名空間[编辑]
捷徑指引草案的討論,源自於「偽命名空間」的討論,英語維基百科對於捷徑相關的規範及偽命名空間的設立已有成熟的執行方式。中文維基百科中的部分編輯者對於「格式手冊」、「長期破壞者」及「專題」這三個主題提出可升級成命名空間或以偽命名空間形式存在,並有正反兩方的陳述與看法。
目前較為接近共識的是「專題」提升為正式命名空間,反對者的論述已由支持者回應,且反方無進一步論述。然為求慎重,且將捷徑與命名空間等議題作系統性討論,將會執行階段修訂,以取得最大共識。
本討論的各階段分為:
專題提升為命名空間與否及其細節;- 格式手冊及長期破壞者是否成為命名空間或偽命名空間;
- 偽命名空間規範寫入捷徑規範內(如前項通過)或是否允許偽命名空間(如前項不通過);
- 捷徑規範細部討論並決定是否成為指引。
各階段不得同時討論,前一項討論完結之後,才能進行下一段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0年12月10日 (四) 05:47 (UTC)
說明稍微看了一下先前韓文維基的申請phab:T29651,其工程師處理的流程將近一個月,故認為應該還要一段時間才能完成布署,故暫時先撤下公告Special:Diff/63712969、Special:Diff/63713130,等到了Code Review階段時再放回。--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1年1月14日 (四) 06:18 (UTC)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 直接將PJ:獨立為新WP:命名空間
(&)建議像日文維基那樣,專題直接變成一個 "真" 名字空間 ja:Help:名前空間#プロジェクト就不會有cwek說的 "假" 名字空間 的 混淆問題了。日維相關討論。 --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0年11月16日 (一) 06:06 (UTC)
- (=)中立,但此僅為其中一個被提議的偽命名空間提供了替代方案,那麼另外的LTA:和MOS:呢?--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11月16日 (一) 09:32 (UTC)
- 意思使用新建一個「專題」的空間,把Wikipedia:ACG專題移動到專題:ACG;然後把PJ作為「專題」名字空間的別名?--洛普利宁 2020年11月16日 (一) 16:01 (UTC)
- 从这个动议的内容上看应该是这个意思,开辟一个“WikiProject”空间,简称"PJ",中文为“专题”和“维基专题”--MilkyDefer,推迟,咕咕 2020年11月16日 (一) 16:11 (UTC)
- (+)支持 ——羊羊 (留言|贡献) 2020年11月19日 (四) 15:49 (UTC)
- 大致(+)支持(LTA和MOS可以單獨開成新的,即簡稱直接當本名,
格式手冊
當別名)-- Sunny00217 2020年11月22日 (日) 12:26 (UTC)
- 小總結
根據以上討論,目前共有兩個選項:
- 開放偽命名空間;
- 將PJ納入命名空間並作為別名,MOS、LTA再行討論。
偽命名空間看起來是3人反對,5人左右支持,僅能算過半支持,但也未達到絕對多數,且目前還沒看到反對方出來針對正方回應進行進一步論述。而部分支持偽命名空間的使用者也不反對後者的提案。
所以目前的共識傾向為將PJ(專題)獨立成為新的命名空間,偽命名空間將繼續討論。因本討論最後一次發言起過5日,公示期延長為9日。因此現在起 公示9日,2020年12月6日 (日) 03:26 (UTC) 結束。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0年11月27日 (五) 03:26 (UTC)
- 至於遺留下來的問題,將會由下方討論繼續進行。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0年11月27日 (五) 03:37 (UTC)
- 反對將專題獨立為(偽)命名空間。眾所皆知維基專題在本地一直發展不起來,除部分專題有實質工作外,多數專題基本上就只有評級的作用而已。連專題發展蓬勃的英文維基百科都沒有將專題獨立為(偽)命名空間了,本地大概更沒需要。另外,我從沒見過哪位編者用PJ代指維基專題的,多半直接用專題簡稱。現在這樣子感覺像是為獨立而獨立,硬是找一個英文縮寫當作別名。反倒是LTA,我覺得可以獨立為偽命名空間。——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1月27日 (五) 04:19 (UTC)
- 等等,PJ:和P(ortal):的区别我没太搞清。哪位可以解释一下?Zhuofan WuCien años de soledad 2020年11月29日 (日) 03:08 (UTC)
“ | 与专供维基编者使用的维基专题不同,维基主题是同时为编者及一般读者服务的。 | ” |
—— Portal:首页 |
- 羊羊 (留言|贡献) 2020年11月29日 (日) 04:11 (UTC) ——
- Wait,有bug。Project命名空間在中文維基百科等價於Wikipedia命名空間。SANMOSA SPQR 2020年11月29日 (日) 14:24 (UTC)
依照目前公示後討論情況,將會和下面的捷徑指引案併案討論,並採取分階段修訂。今天晚上會進行整合。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0年12月6日 (日) 07:38 (UTC)
依據先前討論,專題命名空間的討論已接近達成共識之階段,目前問題包含:
- 英文命名部分,其一為Project並取消與Wikipedia空間連動,其二為以WikiProject命名;
- 部分使用者認為直接將PJ與Wikipedia連動即可。
請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0年12月10日 (四) 05:47 (UTC)
- 个人以为Project名字空间肯定不能变,否则可能会造成不少链接失效。因此名字空间应该命名为“WikiProject”,对应的中文名字空间应该命名为“维基专题”,以便于与“WikiProject”对应。——BlackShadowG(留言) 2020年12月11日 (五) 16:27 (UTC)
公示7天:理據:本議題先前公示並通過的討論已討論滿一個月,且自本討論上次有效發言羊羊32521留言2020年12月16日 (三) 15:08 (UTC)已逾一周,根據WP:7DAYS公示七天。如通過,屆時具體的做法可以參考phab:T26852 -- 來人啊,餵宮子吃布丁!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0年12月24日 (四) 08:47 (UTC)
- 專題這種東西本來就都沒有什麼用戶在關注了。所以什麼都不問,只問一個問題:請問這樣一來那些原本已經用於條目討論頁上的專題名稱會不會有影響?--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0年12月31日 (四) 08:42 (UTC)
- 既然木已成舟,大家意見如此,我也沒法反對什麼,但是請提案者一定要做好配套措施,以免留給本地社群一堆爛攤子去收。——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2月31日 (四) 11:32 (UTC)
- 自上周補充公示共識內容的發言 2020年12月26日 (六) 12:47 (UTC)後已公示逾一周,公示期內無合理異議,本議案通過。--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1年1月3日 (日) 07:44 (UTC)
-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專題空間設立流程與細節[编辑]
參考ja:Special:PermaLink/39099771#ウィキプロジェクト用名前空間の新設以及ja:Wikipedia:ウィキプロジェクト/名前空間の新設,本地的處理方式預計會分成5個階段進行:
- 向phab:提交申請設立專題空間;
- 將專題頁與討論頁批次移動到專題空間(可能需WP:FLOOD);
- 修正指向專題的內部連結(可能需WP:FLOOD);
- 調整專題模板;
- 討論重新導向與捷徑的設立方式;
- 其他議題。
- 以上。以上流程不會立即執行,會在社群對流程沒有異議之後公示後執行。如有其他相關疑問可繼續在下方討論。--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1年1月3日 (日) 07:44 (UTC)
第一階段:申請[编辑]
- 將會提供給phab:的細節如下:
名字空間 | 討論空間 | |
---|---|---|
內部名稱 (前綴) |
WikiProject: | WikiProject_talk: |
ID | 102 | 103 |
中文名稱 (介面名稱) |
維基專題 | 維基專題討論 |
別名 |
|
|
- 我觉得中文名称叫“专题”更简洁一点……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3日 (日) 14:02 (UTC)
- 這個名稱是參考User:BlackShadowG的提議。@BlackShadowG:關於羊羊32521的意見,您有甚麼看法?--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1年1月3日 (日) 14:10 (UTC)
- (:)回應@羊羊32521:該名稱主要是介面顯示的名稱(如左上角顯示[維基專題][討論][不转换]_____[閱讀][編輯][歷史]☆[更多∇][TW∇][搜尋維基百科🔍]),而關於簡潔與否問題,由於有同步申請別名,因此亦可以透過輸入專題:XXX連結到專題頁,並不一定要寫全名維基專題:XXX(參考預計命名)。--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1年1月3日 (日) 19:42 (UTC)
- (?)疑問@羊羊32521:您可以接受上面的解釋嗎?;@YFdyh000:那個中文名稱實際上是對應介面顯示名稱—-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1年1月5日 (二) 05:52 (UTC)
- @A2569875:
行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5日 (二) 15:22 (UTC)
- @A2569875:
- (?)疑問@羊羊32521:您可以接受上面的解釋嗎?;@YFdyh000:那個中文名稱實際上是對應介面顯示名稱—-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1年1月5日 (二) 05:52 (UTC)
公示3日,如無異議就
转交phab:。--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1年1月6日 (三) 07:53 (UTC)
进行中…:已由User:Shizhao將之轉交Project Board:Site Configuration(參見討論Topic:W1avxa7f606do5k1),目前工單Task:T271612位於Tag:Wikimedia-site-requests中的Project Board:Config - to process,正待處理中。--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1年1月21日 (四) 07:47 (UTC)
- 經確認,根據維基百科後端代碼includes/Title.php中的
function getNamespaceKey
,其定義為:'nstab-' . lc($namespaceKey)
,因此介面文字無需由phab那邊指定,屆時僅要由介面管理員將 "MediaWiki:nstab-" + 小寫(命名空間英文名稱) 填入文字即可,即需要在以下頁面提出編輯請求MediaWiki:Nstab-wikiproject、MediaWiki:Nstab-wikiproject/zh、MediaWiki:Nstab-wikiproject/zh-Hant、MediaWiki:Nstab-wikiproject/zh-TW、MediaWiki:Nstab-wikiproject/zh-HK、MediaWiki:Nstab-wikiproject/zh-MO、MediaWiki:Nstab-wikiproject/zh-Hans、MediaWiki:Nstab-wikiproject/zh-CN、MediaWiki:Nstab-wikiproject/zh-SG、MediaWiki:Nstab-wikiproject/zh-MY填入维基专题
或維基專題
即可。好像User:羊羊32521在phab那邊提醒的zh-MY漏打好像其實也不用補,因為技術人員也無法調整那個部分,只能由介面管理員記得建立MediaWiki:Nstab-wikiproject/zh-MY即可。--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1年1月23日 (六) 02:34 (UTC)- @A2569875:MediaWiki:Conversion-ns102和MediaWiki:Conversion-ns103也需要補-- Sunny00217 2021年1月23日 (六) 05:34 (UTC)
第二階段:轉移至新名字空間[编辑]
名字空間設立完畢後,將會把所有列於Category:维基专题中的頁面及子頁面轉移至新名字空間,預計轉移的頁面及轉移之目標列於此頁User:A2569875/議案/專題空間設立/影響頁面(暫不包括重新導向),如有異議請盡快提出。--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1年1月3日 (日) 19:26 (UTC)
- 以下彙整:
- User:A2569875/議案/專題空間設立/影響頁面
- 另請參考對應表(重新導向移動時若與對應表重複將不會進行移動)
- User:A2569875/議案/專題空間設立/影響重新導向
- User:A2569875/議案/專題空間設立/影響頁面
公示即日起至命名空間佈署完畢為止。--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1年1月6日 (三) 14:12 (UTC)
擱置、暫停公示:稍微看了一下先前韓文維基的申請phab:T29651,其工程師處理的流程將近一個月,故認為應該還要一段時間才能完成布署,為了避免長時間占用公告欄,因此暫時先撤下公告Special:Diff/63712969,等到了Code Review階段時再繼續公示。--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1年1月14日 (四) 06:18 (UTC)
第三階段:(暫不開放)[编辑]
各階段不得同時討論,前一項討論完結之後,才能進行下一段討論。--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1年1月3日 (日) 19:29 (UTC)
WP:捷徑指引草案修訂[编辑]
說明[编辑]
捷徑指引草案的討論,源自於「偽命名空間」的討論,英語維基百科對於捷徑相關的規範及偽命名空間的設立已有成熟的執行方式。中文維基百科中的部分編輯者對於「格式手冊」、「長期破壞者」及「專題」這三個主題提出可升級成命名空間或以偽命名空間形式存在,並有正反兩方的陳述與看法。
目前較為接近共識的是「專題」提升為正式命名空間,反對者的論述已由支持者回應,且反方無進一步論述。然為求慎重,且將捷徑與命名空間等議題作系統性討論,將會執行階段修訂,以取得最大共識。
本討論的各階段分為:
專題提升為命名空間與否及其細節(phab:T271612);- 格式手冊及長期破壞者是否成為命名空間或偽命名空間;
- 偽命名空間規範寫入捷徑規範內(如前項通過)或是否允許偽命名空間(如前項不通過);
- 捷徑規範細部討論並決定是否成為指引。
各階段不得同時討論,前一項討論完結之後,才能進行下一段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0年12月10日 (四) 05:47 (UTC)
專題命名空間問題[编辑]
格式手冊及長期破壞者命名空間問題[编辑]
本案討論格式手冊及長期破壞者提升問題。目前有三案:
- 格式手冊及長期破壞者提升為命名空間,英語名稱待定;
- 格式手冊及長期破壞者成為偽命名空間,縮寫為MOS及LTA;
- 維持現行方式。
請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0年12月25日 (五) 01:23 (UTC)
- (+)支持将格式手册和长期破坏者设立为伪名字空间,(-)傾向反對设立为名字空间,个人认为没有必要。--Yining Chen(留言|签名) 2020年12月26日 (六) 11:32 (UTC)
- (!)意見格式手冊(LTA:)及長期破壞者(MOS:)要升格成「真」命名空間可能比較困難,因為沒有別的維基百科分站、姊妹計畫、語言版本有啟用此設定,故技術細節無從參考,諸如Namespcae id(一個整數)也須討論,且還有數字id可能重複的問題。--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0年12月26日 (六) 12:59 (UTC)
- (+)支持成为伪命名空间。如果成为真·命名空间,我(+)傾向支持長期破壞者(LTA:),而不是格式手冊(MOS:) ——羊羊 (留言|贡献) 2020年12月26日 (六) 15:44 (UTC)
- 建議立為偽命名空間(方案2)。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27日 (日) 07:32 (UTC)
- 支持提升為命名空間,因為會違反快速刪除方針的R2準則。 2020年12月28日 (一) 07:06 (UTC)
- 支持成為偽命名空間。命名空间涉及较多技术问题,未来如需求明显,可再议转换。--YFdyh000(留言) 2020年12月30日 (三) 13:01 (UTC)
- 如需要立為名字空間也並非不可,只是要決定其所使用的數字ID
- 0-99的命名空間ID要保留給維基媒體系統使用,故需要使用100以上的命名空間ID
- 下面整理許多語言版本維基百科的命名空間ID使用(主空間是偶數,討論空間是奇數)
- 0-99的命名空間ID要保留給維基媒體系統使用,故需要使用100以上的命名空間ID
- 如需要立為名字空間也並非不可,只是要決定其所使用的數字ID
命名空間 | 命名空間ID / 討論頁ID |
維基百科 各語言版本 使用狀況(未窮舉) |
本地使用狀況 | 備註 |
---|---|---|---|---|
主題: | 100/101 | 全部語言版本維基百科皆有啟用 (參考此處整理) | 本地已使用 | Portal:首頁/TODO |
專題: | 102/103 | 加泰蘭文、世界文、法文、韓文、奧克西坦文、日文等 | ![]() |
|
附件: | 104/105 | 西班牙文等 | 未使用 | 類似中文維基辭典的附錄 |
文獻: | 104/105 | 法文、奧克西坦文等 | 未使用 | 參考User:青子守歌的整理 |
仲裁: | 106/107 | 俄羅斯文等 | 未使用 | (本地未通過相應指引) WP:仲裁委員會 |
圖書: | 108/109 | 超過25個語言版本使用。 | 本地通過的共識為 : 繁簡轉換系統處理完畢後引入,然而P站仍在努力中,因此還是有機會使用此數值 |
Help:圖書 |
110/111 | 未使用 | |||
草稿: | 118/119 | 超過25個語言版本使用。 | 本地已使用 | WP:草稿 |
- 以上補充。--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0年12月31日 (四) 09:52 (UTC)
- 如果要設立的話可能就120/121與122/123吧,或110/111、112/113與120/121、122/123選一組。如果要避免跟未來新功能重複,也可以使用150之後的數字比較保險。同時亦須留意擴展名字空間ID列表有沒有可能存在本地有機會引入的擴展。--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1年1月1日 (五) 08:07 (UTC)
- (~)補充剛才到gerrit.wikimedia.org看了一下,其列出的Recommended命名空間ID共有:
- 100 - Portal
- 102 - WikiProject
- 104 - Reference
- 114 - Translation
- (~)補充剛才到gerrit.wikimedia.org看了一下,其列出的Recommended命名空間ID共有:
- 如果要設立的話可能就120/121與122/123吧,或110/111、112/113與120/121、122/123選一組。如果要避免跟未來新功能重複,也可以使用150之後的數字比較保險。同時亦須留意擴展名字空間ID列表有沒有可能存在本地有機會引入的擴展。--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1年1月1日 (五) 08:07 (UTC)
- 以上補充。--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0年12月31日 (四) 09:52 (UTC)
- (+)支持為設立偽命名空間,對設為真命名空間(#)有保留。--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12月31日 (四) 15:58 (UTC)
- 我对成立真命名空间(#)有保留,尤其是格式手册。对格式手册而言,因为格式手册同时也是指引,对它成立真命名空间将意味着指引分散两地。 --Milky·Defer 2020年12月31日 (四) 17:13 (UTC)
小结1[编辑]
标题添加: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19日 (二) 05:21 (UTC)
- 小總結一下,包含#先前討論截至2021年1月1日 (五) 19:38 (UTC)之前,社群成員意見大致如下
- 支持MOS真:2 (空氣小貓 2020年12月28日 (一) 07:06 (UTC)、Sunny00217 2020年11月22日 (日) 12:26 (UTC))
- 反對MOS真:2 (Yining Chen 2020年12月26日 (六) 11:32 (UTC)、MilkyDefer 2020年12月31日 (四) 17:13 (UTC))
- 支持MOS偽:5 (LuciferianThomas 2020年12月31日 (四) 15:58 (UTC)、YFdyh000 2020年12月30日 (三) 13:01 (UTC)、SANMOSA 2020年12月27日 (日) 07:32 (UTC)、羊羊 2020年12月26日 (六) 15:44 (UTC)、Yining Chen 2020年12月26日 (六) 11:32 (UTC))
- 反對MOS偽:1 (cwek Wikipedia_talk:名字空间#開放偽命名空間作捷徑連結用)
- 支持LTA真:3 (空氣小貓 2020年12月28日 (一) 07:06 (UTC)、羊羊 2020年12月26日 (六) 15:44 (UTC)、Sunny00217 2020年11月22日 (日) 12:26 (UTC))
- 反對LTA真:1 (Yining Chen 2020年12月26日 (六) 11:32 (UTC))
- 支持LTA偽:5 (LuciferianThomas 2020年12月31日 (四) 15:58 (UTC)、YFdyh000 2020年12月30日 (三) 13:01 (UTC)、SANMOSA 2020年12月27日 (日) 07:32 (UTC)、羊羊 2020年12月26日 (六) 15:44 (UTC)、Yining Chen 2020年12月26日 (六) 11:32 (UTC))
- 反對LTA偽:1 (cwek Wikipedia_talk:名字空间#開放偽命名空間作捷徑連結用)
- (+)支持設立LTA偽命名空間,(+)傾向支持設立MOS偽命名空間,(-)反对設立任何命名空間。——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月2日 (六) 04:45 (UTC)
- 我想補充一個意見:我反對MOS及LTA設為真命名空間,僅支持MOS及LTA設為偽命名空間。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日 (六) 08:17 (UTC)
- 支持命名空間,反對偽命名空間。SmallTim(留言) 2021年1月5日 (二) 13:56 (UTC)
- 这整得跟投票一样,建议各位将(+)支持和(-)反对的理由写出来,逐一进行讨论,以此达到共识。毕竟投票不能代替讨论。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5日 (二) 15:50 (UTC)
- 我建議直接排除成為真命名空間的可能性,這樣會產生維護問題。SANMOSA SPQR 2021年1月6日 (三) 06:10 (UTC)
- (?)疑問@Sanmosa:比方說哪方面的維護問題?數字ID跟擴展重複?(這個可以克服,頂多新擴展本站的Namespace id與其他語言版本或己妹計畫不同步而已);頁面內容維護?(我想不出甚麼樣的情況會不利於維護);跨語言連結?--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1年1月6日 (三) 06:44 (UTC)
- (?)疑問:有多少此次提案涉及的LTA?--Yining Chen(留言|签名) 2021年1月7日 (四) 05:39 (UTC)
- 持续出没的破坏者/IP
- 持续出没的破坏者/Simon 1996
- 持续出没的破坏者/TVB節目與廣東歌破壞者
- 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
- 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123Aristotle
- 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Adam Asrul
- 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Albert20009
- 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Allthingsgo
- 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Awe123343
- 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Cheungalex20010914
- 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Chûng-koet
- 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ColinPan1999
- 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Copyangry7fcvc
- 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Dragoon17cc
- 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Everyinvain
- 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Jessechi
- 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LeonChow99
- 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Lovehksing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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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出没的破坏者/记录/虚假学历破坏
- 持续出没的破坏者/记录/虚假英语条目
- 持续出没的破坏者/记录/衡阳IP破坏
- 持续出没的破坏者/记录/谥号破坏
- 持续出没的破坏者/记录/轨道交通破坏 (安徽省)
- 持续出没的破坏者/记录/轨道交通破坏 (广州市)
- 持续出没的破坏者/记录/韩语替换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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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出没的破坏者/速删候选破坏者
- 持续出没的破坏者/重定向破坏者
- WP:Simon 1996(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Simon_1996)
- WP:ADAM、WP:AA(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Adam_Asrul)
- WP:ALEX、WP:CA0914(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Cheungalex20010914)
- WP:PXD、WP:PxdJulia、WP:CP1999、WP:CLP1999、WP:CLP、WP:ColinPan、WP:Colin Pan、WP:ColinPan1999(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ColinPan1999)
- WP:C7(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Copyangry7fcvc)
- WP:D17、WP:D17C、WP:DG17、WP:DG17C、WP:d17、WP:d17c、WP:dg17、WP:dg17c、WP:Dragoon17cc、WP:dragoon17cc、WP:D17CC、WP:d17cc、WP:龍17、WP:龍17C、WP:龍17c(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Dragoon17cc)
- WP:EIV(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Everyinvain)
- WP:JC、WP:Jessichi(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Jessechi)
- WP:LeonChow99、WP:LC99(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LeonChow99)
- WP:LHKS、WP:Lovehongkongsingers(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Lovehksingers)
- WP:MRY、WP:My Royal Young(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My_Royal_Young)
- WP:SM、WP:SiuMai、WP:燒賣(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SiuMai)
- WP:TS106、WP:2GFRIENDTWICE、WP:3GFRIENDSNSD(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Tsiusing106)
- WP:X43(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Xayahrainie43)
- WP:YUCK(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Yuck)
- WP:PIRATE、WP:百楽兎、WP:Prate(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Πrate)
- WP:ドラえ、WP:DORAE(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ドラえ)
- WP:JIONG、WP:冏(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冏)
- WP:坦帕灣光芒460、WP:坦帕湾、WP:TPWGM460、WP:TPW(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坦帕灣光芒460)
- WP:XL、WP:小麟(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小麟)
- WP:KAGE、WP:影武者(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影武者)
- WP:愛莎(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愛莎)
- WP:祖祖祖、WP:祖X3、WP:祖3、WP:祖³(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祖祖祖)
- WP:米記123、WP:MJ123(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米記123)
- WP:蘇俞安、WP:110.29、WP:SYA(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蘇俞安)
- WP:韓導(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韓導)
- WP:HBN、WP:黄冰楠、WP:冰楠(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黄冰楠)
- WP:BAEG、WP:BAEGDOL(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백돌)
- WP:破坏者使用、WP:SY(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使用)
- WP:小昌、WP:徐昌佑(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台湾戏剧造假者)
- WP:111.252、WP:Shi0978631898(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台湾铁路相关页面破坏)
- WP:114.27、WP:R1t5、WP:人瑞(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数论和人瑞类条目破坏)
- WP:一刀切、WP:1DQ(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紅字連結破壞)
- WP:42.61(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艺人条目破坏)
- WP:親子節目破壞者(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親子節目破壞者)
以上。--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8日 (五) 02:01 (UTC)
- 把LTA设置成名字空间的一个效果是可以设置所有页面为noindex(包括少数不使用LTA模板的子页),虽然社群要评估一下这么做的价值。--GZWDer(留言) 2021年1月10日 (日) 14:42 (UTC)
小结2[编辑]
标题添加: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19日 (二) 05:21 (UTC)
@A2569875、Taiwania Justo:其實我覺得上方的總結可能會導致共識的混淆。
表達意見用戶 | 格式手冊(MOS) | 長期破壞者(LTA) | 備註 | ||
---|---|---|---|---|---|
升格命名空間 | 設偽命名空間 允許R2例外 |
升格命名空間 | 設偽命名空間 允許R2例外 | ||
Yining Chen | 傾向反對 | 支持 | 傾向反對 | 支持 | |
羊羊32521 | 反對 | 支持 | 傾向支持 | 支持 | LTA傾向偽,意見優先取偽 |
Sanmosa | 反對 | 支持 | — | 支持 | |
Pseudo Classes | 支持 | 反對 | 支持 | 反對 | 以違反CSD R2為由反對議案是否WP:CCC? |
YFdyh000 | — | 支持 | — | 支持 | |
LuciferianThomas | 有保留 | 支持 | 有保留 | 支持 | |
Ericliu1912 | 反對 | 傾向支持 | 反對 | 支持 | |
MilkyDefer | 有保留 | 支持 | 有保留 | 支持 | 早前討論 |
Super Wang | — | 可開可不開 | — | 支持 | 早前討論 |
Cwek | — | 反對 | — | 反對 | 早前討論 |
Lopullinen | — | 傾向反對 | — | 傾向反對 | 早前討論 |
Sunny00217 | 支持 | — | 支持 | — | 早前討論 |
總計 | 2 : 4 : 2 | 7 : 3 : 1 | 3 : 2 : 3 | 8 : 3 : 0 |
此總結方式會否更加清晰?--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12日 (二) 02:06 (UTC)
- 澄清一下,因為現行方針尚未針對此議題修正,實不宜直接設立偽命名空間,我認為修正方針應要在此議題之前完成。道理就像UBER進入到某市場一樣,應在其進入市場前設立相應法規,避免無法與計程車公平競爭、司機有無載客資格和違法現行法規等問題。-- 2021年1月12日 (二) 17:45 (UTC)
- 此外,反對偽命名空間的理由是,MOS和LTA既為縮寫,儘管名義上是偽命名空間,但是實際上仍屬於條目命名空間,這樣子與其內容衝突非常奇怪,更何況現存有許多辨識命名空間的模板,身為重度模板使用者,我不希望辨識偽命名空間時,輸出的結果為「條目」。-- 2021年1月12日 (二) 17:57 (UTC)
- 在模板裡面放if else不就好了。Module亦然。--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1年1月12日 (二) 18:07 (UTC)
- @A2569875:您應該明白我的重點不在這裡吧。-- 2021年1月17日 (日) 14:20 (UTC)
- 山不轉路轉、路不轉人轉。大可以將所有判斷名字空間的模板在判斷前先匹配偽名字空間表再做進一步輸出,看不出有什麼問題,很多語言版本維基都有它自己的「本地特化」。 對於傾向支持偽名字空間(當然如可能我還是希望名字空間啦,但基金會那邊不一定會買單,你看編輯審核保護和Book:名字空間工單提那麼久還在「神秘的技術問題擱置」就知道有多難,何況其他語言版本沒有先例)對於傾向支持偽名字空間的立場者來說,當然會提出傾向於去符合對偽名字空間有利的方案去做提議。--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1年1月17日 (日) 14:38 (UTC)
- 伪名字空间只是一个重定向页,模板所处的页面还是在项目空间上,当然不会输出“条目”,就像这个链接User:羊羊32521/S/VP点进去不会造成Wikipedia:互助客栈变成“用户页”一样。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19日 (二) 05:14 (UTC)
- 山不轉路轉、路不轉人轉。大可以將所有判斷名字空間的模板在判斷前先匹配偽名字空間表再做進一步輸出,看不出有什麼問題,很多語言版本維基都有它自己的「本地特化」。 對於傾向支持偽名字空間(當然如可能我還是希望名字空間啦,但基金會那邊不一定會買單,你看編輯審核保護和Book:名字空間工單提那麼久還在「神秘的技術問題擱置」就知道有多難,何況其他語言版本沒有先例)對於傾向支持偽名字空間的立場者來說,當然會提出傾向於去符合對偽名字空間有利的方案去做提議。--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1年1月17日 (日) 14:38 (UTC)
- @A2569875:您應該明白我的重點不在這裡吧。-- 2021年1月17日 (日) 14:20 (UTC)
- 不認為以上問題是問題,模板模組加個if-else或switch case在本地特化的名字空間便是模板/模組不就好了,況且現在有不少的名字空間判斷都不是直接引用魔術字,是使用中介模板例如{{Namespace_detect}},在裡面補充if-else或switch case不就好了,先前討論早就提議了「建立允許不快速刪除的偽名字空間列表」,難道列表只能列在指引哩,不能寫在程式裡??;關於介面是同理,將是偽名字空間的頁面改掉顯示名稱不就得了?技術上到底是有甚麼障礙,我看不出,有障礙的分明是「你不想」吧,例如下方列舉的程式碼片段:
- 在模板裡面放if else不就好了。Module亦然。--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1年1月12日 (二) 18:07 (UTC)
(~)補充,你可以到諸如 [[MOS:001]] 的頁面,在瀏覽器Console模式下執行以下代碼,就可以看到介面顯示不再是「條目」。--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1年1月19日 (二) 07:20 (UTC)
var pseudoNS_list={
MOS:wgULS('格式手册','格式手冊'),
LTA:wgULS('持续出没的破坏者','持續出沒的破壞者'),
SC:wgULS('捷径','捷徑'),
/*這是DEMO,正式使用時請移除*/WIKIPEDIA:'Demo',
};
var ns=(function(test){return test.length>1?test[0]:''})(mw.config.get('wgPageName').split(':'));
var newregexp=function(test){return new RegExp(test.replace(/[-[\]{}()*+?.,\\^$|#\s]/g, "\\$&"),'ig')};
if(pseudoNS_list.hasOwnProperty(ns.toUpperCase())){
var nstab=$('.vector-menu-content-list>li').filter(function(){return this.id.match(/nstab/i);});
nstab.html(nstab.html().replace(newregexp(nstab.text()),pseudoNS_list[ns.toUpperCase()]));
}
- 或者
var newregexp=(test=>new RegExp(test.replace(/[-[\]{}()*+?.,\\^$|#\s]/g, "\\$&"),'ig'));
((ns_name,ns_tab,ns_list)=>ns_list.hasOwnProperty(ns_name)?ns_tab.html(ns_tab.html().replace(newregexp(ns_tab.text()),ns_list[ns_name])):null)(
(test=>test.length>1?test[0]:'')(mw.config.get('wgPageName').split(':')).toUpperCase(),
$('.vector-menu-content-list>li').filter(function(){return this.id.match(/nstab/i);}),
{
MOS:wgULS('格式手册','格式手冊'),
LTA:wgULS('持续出没的破坏者','持續出沒的破壞者'),
SC:wgULS('捷径','捷徑'),
/*這是DEMO,正式使用時請移除*/WIKIPEDIA:'Demo',
}
)
- 在偽命名空間部分,我是以「有需求」為前提,如果共識認為不需設立或不能設立,那就是維持原案,也就沒有需要修方針的問題。--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13日 (三) 02:58 (UTC)
- 而以現時討論而言主流意見為將MOS和LTA設為偽命名空間。--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13日 (三) 05:16 (UTC)
- @LuciferianThomas:影響的範圍較大,即使有主流共識,目前討論的參與者人數並不能代表整個社群。 2021年1月17日 (日) 14:17 (UTC)
- 而以現時討論而言主流意見為將MOS和LTA設為偽命名空間。--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13日 (三) 05:16 (UTC)
- 个人认为,如果长期破坏者(LTA)有成为名字空间的潜力的话,应该此时直接升级成为名字空间。不然,如果之后再讨论升级为名字空间,所有带LTA:前缀的页面还要重新移动一遍。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15日 (五) 12:04 (UTC)
(-)反对设立MOS和LTA名字空间,这与技术问题无关,而是目前MOS和LTA页面的数量和读者关注的程度远远达不到需要设立新名字空间的地步。LTA页面的数量充其量也就一百个左右,MOS页面的数量更是少得可怜,才十几个,远远没有达到维基专题那样的2000多个页面。同时,LTA只有熟悉CU等站务的编者会去查阅,MOS查阅的人数更少,这些也完全比不上熟悉某些特定领域的编者和读者都会关注的维基专题。因此,我反对设立以上两个名字空间,对设立伪名字空间表示(=)中立。——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周年庆即将到来 2021年1月15日 (五) 13:41 (UTC)
- LTA数量可能少,但shortcut还是蛮多的。而且LTA数量也会增多--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16日 (六) 12:55 (UTC)
- 偽命名空間只是for捷徑連結而已,原本的頁面不會被移動。--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16日 (六) 13:12 (UTC)
- (+)支持偽名字空間。我原本是支持名字空間的,但經歷了上述討論以及主持了專題名字空間的設立,我發現偽名字空間是有許多優點的。先看名字空間,名字空間是需要「安裝」的,本地獲得共識之後要等待工程師安裝,期間從數周到數月不等,且不具備可擴充性,即每新增一個名字空間都要請工程師協助,本地管理員、介面管理員、模組編輯員都無能為力,只有基金會工程師可以執行,「真名字空間」可擴充性不佳。我們來看看「偽名字空間」,它「免安裝」耶,隨加即用,涉及命名空間判斷的本地模板與模組本地的管理員、介面管理員、模組編輯員都能即時加入,也不必等待工程師安裝,「偽名字空間」可擴充性十分良好。假如今天社群需要一個新的捷徑前綴或字首,真名字空間需要等待工程師安裝,而偽名字空間公示通過後就能隨加即用,是多麼的方便。正如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所言:「如果偽命名空間不會造成「系統性」的重大問題,就可以納入考量。」且許多問題如模板輸出都可以透過技術手段解決,參見#宇帆於2021年1月19日 (二) 07:14 (UTC)之發言。--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1年1月19日 (二) 07:16 (UTC)
捷徑空间提案[编辑]
标题添加: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19日 (二) 05:21 (UTC)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 大家普遍對於建立新名字空間「頁面不夠不足以獨立名字空間」、「獨立名字空間指引會分散兩地」.....、又不想占用其他名字空間,或不想看到介面顯示為「條目」....又有許多意見想解決名稱衝突問題......這也太困難(好似:又要馬兒肥、又要馬兒不吃草)。(&)建議乾脆定義一個「捷徑」名字空間「Shortcut:」好了。然後找一個簡短的文字當作名字空間別名,例如「Link」的「L」,然後捷徑變成「L:MOS:XX」、「L:LTA:XX」之類的,這樣既不會占用其他名字空間造成命名衝突,介面也不會顯示為「條目|條目討論」會顯示為「捷徑|捷徑討論」;也不必擔心頁面太少不足以獨立成名字空間:因為它整合了MOS、LTA等;也不會導致指引分散兩地;也不會佔用到其他名字空間;也不會有名稱衝突。(為了整合所有反對意見所產生的奇異提案。)--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1年1月17日 (日) 09:29 (UTC)
- 剛才小研究一下英文維基的偽名字空間,真的有許多詭異的偽名字空間捷徑,除了MOS:外,例如「MP:」連接首頁上不同區域的章節捷徑。。。如果社群傾向不跟隨英文維基也是可以搞一個本地特色的名字空間。--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1年1月17日 (日) 10:29 (UTC)
- 但此會造成混亂,因為WP:VIP之類的捷徑卻不在捷徑空間,但也同時沒有理由改為L:WP:VIP。--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18日 (一) 02:08 (UTC)
- WP開頭的捷徑當然是留在WP空間;現在是要解決跨空間問題吧。—-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1年1月18日 (一) 07:32 (UTC)
- (:)回應@LuciferianThomas:我想到辦法了,一樣是捷徑名字空間,然後將LTA與MOS都設定為這個名字空間的別名,這樣就能建立MOS:XX、LTA:XX也不會佔用到任何其他名字空間。—-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1年1月19日 (二) 05:32 (UTC)
- 還有一個盲點,要說跨空間,老實那句,這命名空間的重定向也是跨命名空間,還是要修訂R2。--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19日 (二) 07:34 (UTC)
- @A2569875:撤回議案…?--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20日 (三) 00:20 (UTC)
- WP開頭的捷徑當然是留在WP空間;現在是要解決跨空間問題吧。—-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1年1月18日 (一) 07:32 (UTC)
-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 我的意見是,如果偽命名空間不會造成「系統性」的重大問題,就可以納入考量。例如佔用其他命名空間、習慣性等等問題,在我眼中看來不是重大系統問題,而且可以透過其他技術手段解決(如上所述)。--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18日 (一) 10:16 (UTC)
- “顯示為‘條目|條目討論’”是指重定向页吗?我觉得重定向页显示条目没什么大问题()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19日 (二) 05:07 (UTC)
- 見ナナチ上方的留言,當中有說明可在MediaWiki:Common.js加一段代碼讓偽命名空間不顯示「條目」。--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19日 (二) 07:50 (UTC)
- (:)回應@LuciferianThomas:已測試相關代碼(程式碼片段)在Common.js中的行為,Special:Diff/63843386,以[[MOS:001]]為例,效果見圖File:Pseudo-Namespace MOS UI Test in Chinese Wikipedia.png。如偽名字空間通過設立可以考慮請求介面管理員添加相關代碼於MediaWiki:Common.js。副知@羊羊32521:重定向页显示条目已有可行解決辦法。--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1年1月21日 (四) 08:32 (UTC)
- 其实照这个思路,如果怕伪名字空间占用条目名字空间,又怕(对于MOS:)指引分散,可以设立MOS:名字空间,然后MOS:下的页面重定向到Wikipedia空间的格式手册里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19日 (二) 05:21 (UTC)
- 這不太符合邏輯吧,同時存在「格式手冊」命名空間和專案(維基百科)命名空間的格式手冊。額外設立一個「格式手冊」或「長期破壞者」命名空間但只作重定向用,好像沒什麼意義。--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19日 (二) 07:48 (UTC)
尝试推动LTA空间[编辑]
经过上方的讨论,我认为LTA更适宜作为真·名字空间。好处是(上方有人提到)可以设置所有页面为NOINDEX,增设页面查看权限(体现WP:RBI,而且有天邪鬼这种……)。
此外,LTA与Project空间联系性不大,没有维护问题。而且,如果设伪名字空间之后再讨论升级为名字空间,所有带LTA:前缀的页面还要重新移动一遍。(mw:Help:Namespace)
至于LTA页面数量少……我是不知道设立名字空间还有页面数量门槛啊…… 囧rz...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23日 (六) 05:20 (UTC)
偽命名空間相關方針及WP:捷徑修正[编辑]
本討論已近一個月,得到的回饋有:
- 主流意見認為格式手冊及長期破壞者(持續出沒的破壞者)宜設立偽命名空間;
- 已有技術手段可分出偽命名空間與主命名空間的差異性;
- 設立偽命名空間無重大系統性問題,且部署容易,不牽涉到基金會層面之程式修改。
由此,偽命名空間將會在上段討論開始一個月後進行公示(也沒過幾天),而相關規範也將儘速修正或設立,下列針對快速刪除方針R2進行修正,及將WP:捷徑中的偽命名空間部分做為指引。下列為R2修正提案。
捷徑中偽命名空間的規範詳見這裡。
請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20日 (三) 06:53 (UTC)
- 同意提案。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0日 (三) 08:10 (UTC)
- (+)贊成R2修正案,另就WP:捷徑,我看了一遍,似乎要整個重新整理過。--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20日 (三) 10:04 (UTC)
- (+)支持WP:CSD修正案與偽名字空間。我原本是支持名字空間的,但經歷了上述討論以及主持了專題名字空間的設立,我發現偽名字空間是有許多優點的。先看名字空間,名字空間是需要「安裝」的,本地獲得共識之後要等待工程師安裝,期間從數周到數月不等,且不具備可擴充性,即每新增一個名字空間都要請工程師協助,本地管理員、介面管理員、模組編輯員都無能為力,只有基金會工程師可以執行,「真名字空間」可擴充性不佳。我們來看看「偽名字空間」,它「免安裝」耶,隨加即用,涉及命名空間判斷的本地模板與模組本地的管理員、介面管理員、模組編輯員都能即時加入,也不必等待工程師安裝,「偽名字空間」可擴充性十分良好。假如今天社群需要一個新的捷徑前綴或字首,真名字空間需要等待工程師安裝,而偽名字空間公示通過後就能隨加即用,是多麼的方便,然而要實現此需要修正WP:CSD#R2,正如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所言:「如果偽命名空間不會造成「系統性」的重大問題,就可以納入考量。」,參見#宇帆於2021年1月19日 (二) 07:16 (UTC)之發言,未見要修正WP:CSD#R2會出現什麼系統性問題,故此(+)支持WP:CSD修正案。以上-- 來人啊,餵宮子吃布丁! ナナチ果物プリン🐰🥭🍮(宇帆·☎️·☘️) 2021年1月21日 (四) 08:06 (UTC)
- 想向諸位確認一下@A2569875、Taiwania Justo:此案中已經說明偽命名空間的實施,意即此案通過則偽命名空間同步通過?--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22日 (五) 11:32 (UTC)
- 順序是上面的MOS、LTA先公示完畢,本案才會接著進行公示。於此期間兩邊同步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22日 (五) 15:05 (UTC)
- 我認為兩案必然掛鉤,建議若公示偽命名空間則同步公示R2修訂,沒有分部處理的必要。--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22日 (五) 22:06 (UTC)
- @Taiwania Justo:兩者應當一同公示並通過,否則會有合法性問題。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3日 (六) 08:55 (UTC)
- 借問:現在討論似乎已經算超過一個月了(這提案承接上次討論,已經很久了),而已經達到基本社群共識(共識不強求全然同意,但可採取主流意見),理論上可以7DAYS?--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23日 (六) 09:25 (UTC)
- 順序是上面的MOS、LTA先公示完畢,本案才會接著進行公示。於此期間兩邊同步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1年1月22日 (五) 15:05 (UTC)
有关Wikipedia:共识#提案討論及公示時間的适用范围[编辑]
目前WP:7DAYS似乎仅在客栈中适用,而条文中并没有明确说明,且不利于新手理解,故建议做以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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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周年庆即将到来 2020年12月25日 (五) 08:47 (UTC)
- (-)反对,这样做虽然效率提升了,但是会出现有职业政客出现,并集中在此进行偷塔行为。Walter Grassroot(留言) 2020年12月28日 (一) 05:34 (UTC)
- 很遗憾,我无法看懂阁下的反对理由。——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周年庆即将到来 2021年1月1日 (五) 04:58 (UTC)
- 這條文修訂應該並沒有改變條文的含義(但另一種解法是原條文的涵蓋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互助客棧)。我請WG立即停止在多處擾亂討論秩序和破壞社羣和諧的行徑,否則我只能到WP:ANM求助。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28日 (一) 05:42 (UTC)
- 這個改了跟沒改有什麼區別…--Neinyar(留言) 2021年1月1日 (五) 14:00 (UTC)
- 原条文仅指“提案”,涵盖范围似乎不限于互助客栈。不过各位如果都没用异议的话我就根据雪球法则
直接修改条文了。—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周年庆即将到来 2021年1月3日 (日) 11:38 (UTC)
- 原条文仅指“提案”,涵盖范围似乎不限于互助客栈。不过各位如果都没用异议的话我就根据雪球法则
- 根据雪球法则
不能這樣用,而且涉及重大的方針修訂,應經過正式程序,否則日後也會被人質疑提案的有效性。--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4日 (一) 02:50 (UTC)
- 沒差,支持。Nrya(留言) 2021年1月8日 (五) 09:54 (UTC)
公示7日,2021年1月26日 (二) 08:59 (UTC) 結束:七日无新留言且修订细微,故根据WP:7DYAS开始公示。——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岁生日快乐! 2021年1月19日 (二) 08:59 (UTC)
- 这在条文上似乎确立所有讨论应经互助客栈讨论和公示(然后{{save to}}存档),同时原则上停止了原条文所允许的在其他讨论页讨论并公示共识成立。“则提案算作通过”有含糊之处,但想不到更好措辞。Walter Grassroot所称“偷塔”,大概是悄悄“公示”一个讨论不充分、仍有争议的共识并在之后坚称已通过讨论。--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19日 (二) 09:23 (UTC)
- @YFdyh000:條文未有「确立所有讨论应经互助客栈讨论和公示」,反而是明確強制公示制度僅適用於互助客栈讨论,其他討論可以(但不強制)對結論進行公示。「则提案算作通过」的意思應該和「则提案(視同)通过」一樣。如同我先前所述,我認為用戶在關注提案以後突然無預警消失,然後又突然無預警回歸會破壞討論秩序,對一直用心回應其他人的意見的提案人並不公道,再者提案不能被無限拖延,這有損於維基百科的日常運作,故我認為WG的意見會為其他有心用戶留有破壞討論秩序的空間(自己聲稱「討論不充分、仍有爭議」,但在討論期間無預警消失、不參與討論)。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0日 (三) 02:27 (UTC)
Wikipedia:格式手册/旗帜[编辑]
建議立Wikipedia:格式手册/旗帜全文為正式指引,以進一步確保中文維基百科條目行文的中立性及版面讀者友善,及遏止中文維基百科條目普遍濫用旗幟的情形。雖然此舉或會牽連甚廣,但長遠仍對中文維基百科有好處,而且或可藉助bot或AWB等完成。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27日 (日) 05:56 (UTC)
- 本地對於旗幟的使用習慣與英維並不完全一致,在推動指引修訂時應慎重考慮。另外,個人(-)反对WP:INFOBOXFLAG部分,歷年來社群多次討論的結果都沒得出什麼共識,而是讓編者自由選擇是否添加。——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2月27日 (日) 10:19 (UTC)
- @Ericliu1912:然而,有一點需要考慮的是,中文維基百科濫用旗幟的情況嚴重,因此本地對於旗幟的使用習慣有必要改正。「歷年來社群多次討論的結果都沒得出什麼共識」,但這並不代表這次和先前一樣都會沒有共識。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27日 (日) 10:57 (UTC)
- 同Ericliu1912,(-)反对WP:INFOBOXFLAG部分。但我同意資訊框以外一律禁用旗幟。-- CRHK128 ☎ Merry Christmas!🎄🎅 2020年12月27日 (日) 11:14 (UTC)
調適案A[编辑]
@Ericliu1912、CRHK128:我有一個新提案:我仍建議立Wikipedia:格式手册/旗帜全文為正式指引,但WP:INFOBOXFLAG部分會在Wikipedia:格式手册/旗帜中予以隱藏(通過原始碼「<!-- -->」),並因而不被視為Wikipedia:格式手册/旗帜的一部分,亦不在上述「全文」的範圍內(效果等同於WP:INFOBOXFLAG不列入指引)。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27日 (日) 12:36 (UTC)
- 那樣的話我沒有異議。-- CRHK128 ☎ Merry Christmas!🎄🎅 2020年12月27日 (日) 13:30 (UTC)
- 看了看,感觉问题不大。@Sanmosa:指引全文仍有多处提到信息框。是否新建一个草案页以讨论。--YFdyh000(留言) 2020年12月28日 (一) 11:59 (UTC)
- @YFdyh000:在排除WP:INFOBOXFLAG後,原有8處提及資訊框的地方:其中兩處涉及限制在資訊框內使用旗幟,已移除;有一處要求若要在表格或資訊框中重複使用一面旗幟而不帶文字,應確保重複的旗幟先前曾經帶有國名出現,並非直接限制在資訊框內使用旗幟,我認為屬於合理要求;有3處明確指明特定情況下可在資訊框用旗幟,不可能屬於限制在資訊框內使用旗幟的條文;有兩處僅涉及舉資訊框為例,且無其他上下文構成限制在資訊框內使用旗幟的含意,也不屬於限制在資訊框內使用旗幟的條文。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28日 (一) 12:19 (UTC)
- 另外想谈两个方面(稍微跑题):目前很多人物信息框的出生地点填写有如大清帝国xx地等,但这类似条文中的“旗帜图案不用于强调国籍目的”“不要用于出生或死亡地点”,部分人物与出生时所处的朝代无明显关联(例如一两岁时朝代更替、非政治人物),信息框的出生/死亡地标注朝代是否冗余、徒增争议(例如满洲国)。英文维基的条目有些有写[1],有些只写到地名[2],中文维基则几乎必写。单纯内链的国家名更显冗余,如欲INFOBOXFLAG通过,此问题应解决。
- 其次,关于英国、香港等部分人物在序言的姓名后加爵位链接的习惯,是否有相关指引约定,不怎么习惯。类似讨论。--YFdyh000(留言) 2020年12月28日 (一) 11:59 (UTC)
- 確實是有些離題(1和主題的關係比較大)。(1)現行新版WP:PB有明確說明「在描述事件、地理特徵、建築物、政治體制、法人、成員資格,及某地的法律規範時,儘量以事實論述為主」,我認為在這個規定下,只要標註的朝代符合事實論述,可以不用移除。(2)姓名後加爵位名本身沒有問題,但是爵位名再加內部連結我不清楚。我認為如果是一些專有爵位名稱,(或許)可以這樣做,但如果是諸如爵士、公爵之類的通用爵位名稱,就不能(後者明顯屬於過度連結)。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28日 (一) 12:19 (UTC)
- 1.事实描述可接受,但添加成风就有点别扭。2.名称本身含爵位没意见,主要指那一串缩写(例如伯納德·蒙哥馬利),内链点进去也不太明白为什么要加在序言,感觉适合在正文或信息框中提供;Wikipedia:格式手冊/序言章節的范畴;英文、日文维基倒是都有;发现Wikipedia:格式手册/传记#荣衔提到Wikipedia:投票/人物條目勳銜使用方案投票,激烈争论过……最终是折衷方案。--YFdyh000(留言) 2020年12月28日 (一) 12:42 (UTC)
- 英維指引中關於旗幟不用於出生和死亡地點的規定與本地習慣不符,應考慮不引進。——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2月28日 (一) 13:53 (UTC)
- 確實是有些離題(1和主題的關係比較大)。(1)現行新版WP:PB有明確說明「在描述事件、地理特徵、建築物、政治體制、法人、成員資格,及某地的法律規範時,儘量以事實論述為主」,我認為在這個規定下,只要標註的朝代符合事實論述,可以不用移除。(2)姓名後加爵位名本身沒有問題,但是爵位名再加內部連結我不清楚。我認為如果是一些專有爵位名稱,(或許)可以這樣做,但如果是諸如爵士、公爵之類的通用爵位名稱,就不能(後者明顯屬於過度連結)。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28日 (一) 12:19 (UTC)
@Ericliu1912、CRHK128、YFdyh000:循例再ping一次。如果各位對調適案A無異議的話,我會在最後留言的七日後進行公示。如果各位對調適案A有任何異議,請提出,討論空間還是有的。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日 (日) 13:05 (UTC)
- 建议在“政治问题”或其他章节加上CS4D的链接,提醒读者两岸四地相关旗帜及模板的使用有详细的规定。——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周年庆即将到来 2021年1月4日 (一) 15:01 (UTC)
- @BlackShadowG:合理,
完成。SANMOSA SPQR 2021年1月6日 (三) 06:57 (UTC)
- @BlackShadowG:合理,
- (+)傾向支持,但有几个问题:
- 以上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9日 (六) 01:23 (UTC)
- 顺便问下类似2021年冲击美国国会大厦事件#国际反应的地方能挂国旗吗 ——羊羊 (留言|贡献) 2021年1月9日 (六) 11:27 (UTC)
- @Sanmosa:問一下,類似Template:主力戰車的模板能掛國旗嗎?-- CRHK128 ☎ Happy New Year!2️⃣0️⃣2️⃣1️⃣ 2021年1月12日 (二) 13:26 (UTC)
說明:我把未通过内容移动到维基百科:英文维基百科的格式手册 (旗帜)了,注释不方便社群查阅。——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周年庆即将到来 2021年1月13日 (三) 09:34 (UTC)
- 已將頁面移動至维基百科:格式手册 (旗帜)/英文维基百科版本,方便導航。——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月15日 (五) 10:26 (UTC)
Wikipedia:电视剧专题对应en:Wikipedia:WikiProject Television?[编辑]
如题,我在看中天新闻台条目的时候意外发现这条目属于电视剧专题,但是这条目描述的是一个电视频道,和电视剧没有半毛钱关系,于是我就在VPD提出了这个问题(见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中天新闻台为什么属于电视剧专题),然而进一步查阅之后发现电视剧专题在维基数据上对应en:Wikipedia:WikiProject Television(应为电视专题),这两个专题涵盖的内容差的太远,怎么搞的?--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 2020年12月28日 (一) 15:27 (UTC)
- en:Wikipedia:Manual_of_Style/Television多处提到“television show”(电视节目),而en:Television show似乎主要指以连续形式播放的戏剧或新闻、综艺等电视节目,所以翻译成“电视剧专题”了吧。建议“电视节目专题”,但网剧是否列入又是个麻烦事。--YFdyh000(留言) 2020年12月28日 (一) 17:08 (UTC)
- 中文的Wikipedia:格式手册/电视写的是电视剧……同样是标题与涵盖的内容并不一致。--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 2020年12月28日 (一) 17:36 (UTC)
- 我認為應正名為「電視專題」。「電視節目專題」次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2月29日 (二) 10:33 (UTC)
- (+)支持「電視專題」,此詞語涵蓋電視專業領域、電視劇及其他電視節目等等類型的條目。但要留意這樣做就等於大大擴大了這個專題的範圍,加上考慮目前這個專題不太活躍;所以雖然沒有什麼用,但對於現在很多一些電視節目及電視臺條目(但非屬於電視劇專題)就可以給個「電視專題評級」。Kitabc12345 海南 2020年12月29日 (二) 18:15 (UTC)
- ping一下电视剧专题活跃者@Air7538。--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 2021年1月3日 (日) 20:24 (UTC)
- 不不不,我太水了,。,--Air7538#Sign 2021年1月4日 (一) 04:45 (UTC)
- 目前在下有一個問題:如果叫「電視專題」,那麼電視機屬不屬於這個專題?-游蛇脫殼/克勞棣 2021年1月4日 (一) 08:25 (UTC)
- 當然算啊,不然人造衛星該移除「天文專題」了。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1月4日 (一) 08:35 (UTC)
- 所以我也反对“电视专题”。要不要仿照广电,叫“广播电视专题”,序言把广播节目、电视节目、网播电视节目(自媒体除外,电视台的融媒体不除外)纳入,无线电等广播技术不含。但通信和制作技术,就不好说了,另设子专题?--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4日 (一) 12:37 (UTC)
- 我沒有斷然反對「電視專題」。我只是拋出一個前面沒有討論到的範疇讓大家思考一下。另外,還有關於電視訊號的傳播方式:無線電視、有線電視與有線電視訊號提供業者(比方振道有線電視,如果有條目的話)是否也屬於此專題呢?大家可以想想看,再決定這個專題要叫什麼名稱比較好。-游蛇脫殼/克勞棣 2021年1月4日 (一) 14:56 (UTC)
- ping一下在站外参与“放送文化”相关话题的@幻光尘、TVFANTANG、Bxxiaolin、Robertmi233。--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 2021年1月4日 (一) 20:53 (UTC)
- (?)疑問:这样ping站外真的没问题嘛)(+)支持并建议“电视节目专题”,而上述提到的无线电与通信和制作等技术内容不应算到任何电视相关专题内,本人认为这类内容应是信息科学的一部分。若设为“电视专题”的情况下内容将过于庞大,下分子专题将会是很大的工作量,就算在台内,内容与技术也是分开很远的。至于提到的网剧,本人认为应该是可以放入“电视节目专题”的,此处可以参考 ja:プロジェクト:放送または配信の番組与ja:プロジェクト:放送局两者之间的差异。--RCN_BC 2021年1月5日 (二) 06:55 (UTC)
- 基于以上讨论,我的建议是:建立新的“电视节目专题”,并在维基数据修改Q8486888的对应中文页面为新的电视节目专题,现有的电视剧专题保留。--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 2021年1月11日 (一) 06:37 (UTC)
- 建立新的“电视节目专题”保留“电视剧专题”不就只是增加一個沒人使用的專題,再說电视节目专题和电视剧专题的差異在哪裡?一個可以放國家地理另一個不行?還是收錄標準根據模板顯示「該專題旨在改善中文維基百科電視劇類內容」通通依據电视剧
- 目前電視劇專題荒廢的程度就跟新專題一樣,把它完善就好沒有必要再開一個新的專題。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1月11日 (一) 07:03 (UTC)
- 同上,如果电视剧专题存在问题,把它改造就好了,没必要开新的。--Air7538#Sign 2021年1月11日 (一) 08:55 (UTC)
- 仍然建議直接正名為「電視專題」,一來跟其他語言的維基百科切齊,二來電視技術相關的條目畢竟相對不多,涵蓋在收錄範圍內沒有大問題(要不然專題制度更成熟的英維那邊應該會分開才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月11日 (一) 09:16 (UTC)
- 我觉得可以按“将电视剧专题改为电视专题”进行公示了。--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 2021年1月19日 (二) 12:14 (UTC)
专题委员会评级标准与Wikipedia:小作品中的小作品(级)标准不统一或有歧义[编辑]
Wikipedia:专题委员会/评级问答中的标准为“对主题非常基本的描述。不过,任何质量极差的条目都属于该等级。”,“条目不是非常短小,就是资料堆砌,需要很多时间整理。它一般很短,但是如果条目内容基本离题或者难以读懂,那么无论多长都属于此类。”;而Wikipedia:小作品中的标准为“小作品或小条目指比较短的文章,通常只有一段或是更少”,“任何正文内容超过50字并少于200字的条目为小作品。”。相比之下,专题委员会“小作品级”的标准更加广泛。 这使我感到了混乱。
为此,我暂时想到两个可能的解决方案:
- “小作品级”与“小作品”是一样的。这需要讨论以统一标准。
- “小作品级”与“小作品”是不同的。这需要讨论以修改名字来消除歧义。
--Xhs 唯心而为 2020年12月31日 (四) 08:51 (UTC)
- 顧名思義,「小作品級」大概包含小作品和雖然不滿足小作品標準,但社群認為品質與小作品同級的條目,我認為現行制度應該沒有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2月31日 (四) 11:35 (UTC)
- 根据以上讨论,我提出了以下方案:
- 专题委员会的条目评级中的一切级别,均更名为“xx级别”。如原“小作品(级)”“初(级)”“丙(级)”更名为“小作品级别”“初级别”“丙级别”。
- 在任何场合,专题委员会的条目评级均显示全名。
- 在Wikipedia:专题委员会/评级问答中的小作品级别评级标准中加入:“一切小作品都属于本级别。”
- 在Wikipedia:专题委员会/评级问答和Wikipedia:小作品中表明小作品级别与小作品的不同。
--Xhs 唯心而为 2021年1月8日 (五) 10:45 (UTC)
- 加「別」字更動太大,分類什麼的都要移動;而且“初级别”及其不好听。況且「小作品級」本身就是專題委員會獨佔的說法;直接說明「小作品級」和「小作品」的區別即可,沒看出非要加「別」字的理由。--洛普利宁 2021年1月10日 (日) 16:44 (UTC)
- PS:{{Grading scheme/doc/see also}}這裡的示例中,有些帶「級」後綴(比如{{B-Class}}),有些不帶「級」後綴({{FA-Class}}、{{Stub-Class}}、{{CL-Class}})。這裡全部統一帶上「級」也不壞,剛好解決優良條目為什麼評甲級的問題(因為「優良條目」和「優良級條目」嚴格來說也是兩回事XD)。不過這樣一個問題是,現在Template:WPBM一般適合放置四個字加一個圖示,「特色列表級」五個字加圖標會不會容易超寬。另一個問題是,重要度評級指標比如{{Top-importance}},是不是也要補全為「極高重要度」五個漢字?--洛普利宁 2021年1月10日 (日) 17:18 (UTC)
- 同意Lopullinen閣下的意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月11日 (一) 09:13 (UTC)
RFA等投票的延長[编辑]
現時,WP:申请成为管理人员容許行政員延長管理員、行政員、介面管理員、用戶查核員及監督員申請的投票時限(對應條文:「當結論不甚明確時,行政員可考慮中立票自行判斷或決定延長投票期。在極特別的情況下,行政員可以宣佈該次投票無效,並開始一輪重新投票。」)。然而,最近的RFA都出現有用戶因行政員延長投票時限而投票反對的情況,而這種情況對候選人並不公允,因為權限申請投票應以候選人自身的因素為惟一考慮。因此,我有以下兩個提議,這兩個提議只需要實行其中一個:
- 提議一:任何人以「行政員延長投票時限」為由投下的反對票均告無效。
- 提議二:以後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容許延長管理員、行政員、介面管理員、用戶查核員及監督員申請的投票時限。
請社羣考慮哪一個提議較適合現時社羣本地的情形。兩個提議都會牽涉修改方針指引,因此我會在社羣對兩個提議有所表態後就較受支持的提案提出正式的修改方針指引提議。SANMOSA SPQR 2021年1月4日 (一) 03:32 (UTC)
- 一、个人认为,只要某用户具备投票资格,就无权限制他的理由,他的结果(想表达的)就是“我反对”,在不考虑文明的情况下,理由甚至可以为“我就是看不上你”,何况,理由岂是能限制得完的,限制了这个,人家用另一个就好了;二、过于绝对,或许可以更改为“当结论不甚明确时,经多数行政员同意后,可考虑中立票或决定延长投票期。在极特别的情况下,这些行政员可以宣布该次投票无效,并开始一轮重新投票。”--安忆Talk 2021年1月4日 (一) 03:40 (UTC)
- @AnYiLin:(1)我個人認為如果不走匿名投票制度,那反對票的理由會很重要,這可能是投下支持票的人重新考慮其投票決定的因素(現時,多數在RFA投反對票的人都有給予理由)。我長遠認為應要求投反對票者給予理由,並要求理由必須和候選人本人有關(比照條目評選),至少他們換出來的反對理由會比較有建設性。(2)我認為對數仍會有爭議,最終有可能導致管理員選舉的問題延申至行政員選舉,因此為慎重起見,我只能提案禁絕。SANMOSA SPQR 2021年1月4日 (一) 03:50 (UTC)
- 一、这点通过后,可能是在变相逼迫一些人更换理由或不带任何理由投票(直接表达反对),“理由岂是能限制得完的”;二、行政员是受大多数人信任的用户,显然他们之中多数人的意见更具有可信度,往大了说,现时所有的选举或其他活动说白了就是大多数人的意见,如果连“大多数”都变得不受信任,那么我感觉会冲击社群运行的根本。--安忆Talk 2021年1月4日 (一) 03:57 (UTC)
- @AnYiLin:(1)我個人認為如果不走匿名投票制度,那反對票的理由會很重要,這可能是投下支持票的人重新考慮其投票決定的因素(現時,多數在RFA投反對票的人都有給予理由)。我長遠認為應要求投反對票者給予理由,並要求理由必須和候選人本人有關(比照條目評選),至少他們換出來的反對理由會比較有建設性。(2)我認為對數仍會有爭議,最終有可能導致管理員選舉的問題延申至行政員選舉,因此為慎重起見,我只能提案禁絕。SANMOSA SPQR 2021年1月4日 (一) 03:50 (UTC)
- (!)意見:現在是有反對者認為臨界通過,就不用延長,臨界不通過就延長,這是雙重標準;而且何謂臨界也很主觀,差十票算臨界嗎?而且也有反對者認為既然不通過,就不通過,為甚麼一定要給予優惠?由於標準模糊,爭議也就很大。--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4日 (一) 03:56 (UTC)
- 豺狼当道安问狐狸。建议你们先在客栈把共识搞好。并不是所有的意见都可以被纳入共识的考量。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1年1月4日 (一) 04:12 (UTC)
- 提議一和提議二都沒必要,反對票不應該限制理由,就像政治人物選舉選民投票給候選人也不需要理由;另外RFA延長也不見得選的上。不過提出支持或反對延長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提出者對候選人的態度。--Googol19980904(留言)
- 我覺得提議二較好,起碼可以減少爭議。因為過去很多rfa都在臨界沒延長,現在連差十票也延長了,這就引起標準不一的情況;或者定一個客觀數值,例如只差兩票以下,不論通過不通過,都延期。--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4日 (一) 05:25 (UTC)
- @蟲蟲飛: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和平奮鬥救地球/第3次#结果中,Antigng提過一些關於標準差(Standard deviation)的東西,我覺得用標準差來計算是一個方向。另一個方向是訂立上下百分率差異閾值(例如±若干%之類的)。SANMOSA SPQR 2021年1月4日 (一) 08:37 (UTC)
- 二項分佈#正态近似。假定每一票独立投出并遵守完全相同的二项分布,则当投票总数很大以至于支持票反对票都有很多时(例如,皆远远大于5),一次投票的支持率近似遵守正态分布,方差由条目中的公式给出。--Antigng(留言) 2021年1月4日 (一) 10:12 (UTC)
- 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5日 (二) 05:19 (UTC) 没细看计算方法和近期RFA,如果问题是现有80%要求较严但又不能擅改,所有达到70%但不足80%通过率的RFA自动延期一周可行吗?--
- 我覺得提議二較好,起碼可以減少爭議。因為過去很多rfa都在臨界沒延長,現在連差十票也延長了,這就引起標準不一的情況;或者定一個客觀數值,例如只差兩票以下,不論通過不通過,都延期。--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4日 (一) 05:25 (UTC)
- 傾向提議二。至於提議一,要考慮的是:除了「行政員延長投票時限」外,其他並非以候選人自身的因素為理由投下的反對票(如「國際形勢」、「選區制」、「屁股不正」)是否也要宣告無效?-- CRHK128 ☎ Happy New Year!2️⃣0️⃣2️⃣1️⃣ 2021年1月4日 (一) 09:47 (UTC)
- 可参考最初我关于提案人第一点的回复。这是在变相逼迫一些人更换理由或不带任何理由投票。--安忆Talk 2021年1月4日 (一) 09:54 (UTC)
- 幸好這兩個提議只需要(也只可能)實行其中一個。SANMOSA SPQR 2021年1月4日 (一) 14:13 (UTC)
- 提议1掩耳盗铃,没有用。提议2过于严格,难以应对必要情况。未关注最近的RFA和社群形态,如果延长决定过频、富有争议,限制使用就可以了。如要求行政员具理由提出,并在72小时内获3票行政员净支持(含提议人),如此延期x天(起算日及期间的投票待议)。--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4日 (一) 14:42 (UTC)
- @YFdyh000: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和平奮鬥救地球/第3次#行政員議決有5個行政員共同議決,具理由,但仍有用戶因行政員延長投票時限而投票反對(我認為他們單純是不認可任何行政員延長投票時限的動作,因此出現提議一),也出現2個行政員有異議的情形。可見你的提議不能解決問題,你恐怕要想一個更嚴格的提議。SANMOSA SPQR 2021年1月5日 (二) 00:28 (UTC)
- 看完了只想問:那這樣zh版維基百科還需要請行政員做出裁決的意義在哪?還有,又不是只有和奮球的人事投票會出現「在最後一天或幾個小時出現大量支持/反對票」的問題。現在出現,未來還是會出現,這是無法解決的bug。他們只要在期限內投票,這個問題還是無法避免的。KirkLU的人事投票支持率也只有82%(68個(+)支持、15個(-)反对、4個(=)中立),支持+反對一共83張。您們沒有人會認為說「假如多2張(-)反对票」,變成68支持、17反對,支持率剛好80%的時候(68÷85=0.8=80%),但行政員卻在「只有少2張(+)支持票」的情況下,就准許延長了人事投票一個禮拜,怎麼看都很奇怪啊。Beta Lohman在和奮球的反對票意見有提到:「如果行政員是說一票之差很可惜,多幾張票給他當選。那麽以後管理員選舉就可以說,這位參選人只少了2張票,咱們就來重選好了,變相鼓勵灌票。制度之弊端,由此可見。」,所以這樣子的話,那乾脆以後就讓所有落選的候選人都可以重新投票投到通過並且當選管理員就好了,還要選什麼?還需要用人事投票來決定誰可以當管理員之類的嗎?如果重點不是那個支持率而延長了一個禮拜,那麼為什麼還要用以前問過類似的「Aotfs2013和ArthurLau1997人事投票」相比這種的呢?不用延長的話,行政員這一職位也可以廢了吧?這根本就還是在算舊帳嘛。--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1年1月5日 (二) 02:32 (UTC)
- 我覺得最好是取消了延期,或者索性把投票期定為三星期 ,用戶應該有責任關注通告的消息,沒理由說趕不及投票,更不應該說要看其他人的投票意向,然後由中立改支持。現實世界都不可能差一兩票,或者差十票還要延期,直至投到上任為止。--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5日 (二) 05:28 (UTC)
- 我还是维持我上方对提议二的建议,确保行政员团队成员广泛知悉后,最终决议从大多数行政员的观点中产生。如果连“大多数”都变得不受信任,那么就没有任何决议可以被认同,因为总会有少数人持不同观点。--安忆Talk 2021年1月5日 (二) 05:33 (UTC)
- 我是覺得如果用戶但凡遇到行政員延長投票期限就僅僅為此而來投反對票,那RFA其實就不用舉行了,索性大家都不要選管理員好了,反正大家自己選出來又不信,倒不如全部去職,責任全部抛給meta那邊的人員算了。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2日 (二) 14:19 (UTC)
- 如果真是這樣最好,如此一來管理員真的就如所說的只會越來越少,逐漸於0而已,「zh版維基百科就是漸漸走向無人管理的制度而已」。行政員一職、巡查豁免權都說可以考慮廢除了,看來管理員這一職位,在維基百科的世界以後也能考慮慢慢走向廢除之路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1年1月15日 (五) 06:48 (UTC)
- 更名为进阶确认用户、系统操作员、
人民公仆--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15日 (五) 07:23 (UTC)
- 也不用把管理員這類的一職名稱更名吧,直接考慮廢除就好了。看看管理員他們為了一個20周年紀念標誌和橫幅,然後就可以自行以幾個小時內無條件以忽略所有規則通過這種作法,也沒有提供一個如果不想使用這種風格的選項。要不是首頁的styles.css被連鎖保護,請問真的沒有人想回退嗎?真心認為,就像一個政府帶頭教人做錯的事情一樣,那有什麼可信度能說?--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1年1月15日 (五) 14:33 (UTC)
- 麻烦解释废除的含义,现有管理员重选,现有管理员均解任、仅留行政员(显然不可能)或跨域管理员?(也基本不可能),还是其他什么古怪想法。--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15日 (五) 14:54 (UTC)
- 行政員連要不要延長RFA投票期限一個禮拜都可以搞成這樣了,難道還要留著這一職位嗎?請問行政員除了搞RFA投票期限延長做個簡單討論以外,有誰看過其他實際功能的?管理員一職也被嫌說自己選出來的沒有人相信、帶頭教導用戶原來管理員自己可以不用公示可以無條件直接通過,這樣的管理員職位真有人要信?這來維基百科久的人沒有人看的出來嗎?當然知道廢除所有職位不大可能啊,但有沒有去看過公告欄存檔?早期選上的管理員現在也是會一一離開不是嗎?離開的多,選上的少,然後以後哪個用戶可以正當選上管理員後又說大家都不信,自然而然可以考慮廢除了。另外,有巡查豁免權的用戶難道就是免死金牌,不可能被封禁了嗎?這三個權限(行政員、管理員、巡查豁免權)哪一個說錯了?介面也是,搞一個管理員和介面管理員職位是否分開也不想想實際情況。1年可能才1、2個人要選而已,然後就被一個冷靜期卡在那邊,完全把重點離題了。介面管理員當然不等於一般管理員職位阿,從Wikipedia:申请成为界面管理员/AnYiLin裡面被問到的問題就看的出來了,還是要說AnYiLin其實就是個導火線,也順便解決維基百科的bug也行阿。不是嗎?這種東西居然還要一一解釋也太可笑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1年1月15日 (五) 15:09 (UTC)
- 麻烦解释废除的含义,现有管理员重选,现有管理员均解任、仅留行政员(显然不可能)或跨域管理员?(也基本不可能),还是其他什么古怪想法。--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15日 (五) 14:54 (UTC)
- 也不用把管理員這類的一職名稱更名吧,直接考慮廢除就好了。看看管理員他們為了一個20周年紀念標誌和橫幅,然後就可以自行以幾個小時內無條件以忽略所有規則通過這種作法,也沒有提供一個如果不想使用這種風格的選項。要不是首頁的styles.css被連鎖保護,請問真的沒有人想回退嗎?真心認為,就像一個政府帶頭教人做錯的事情一樣,那有什麼可信度能說?--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1年1月15日 (五) 14:33 (UTC)
- 更名为进阶确认用户、系统操作员、
- 如果真是這樣最好,如此一來管理員真的就如所說的只會越來越少,逐漸於0而已,「zh版維基百科就是漸漸走向無人管理的制度而已」。行政員一職、巡查豁免權都說可以考慮廢除了,看來管理員這一職位,在維基百科的世界以後也能考慮慢慢走向廢除之路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1年1月15日 (五) 06:48 (UTC)
新增朝鮮半島南北政權旗幟使用時機[编辑]
古書能否用於通用關注度?[编辑]
有關同時參選管理員及介面管理員等事宜[编辑]
承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1年1月#兩位管理員候選人違反指引:投票程序有誤的先前討論,現擬修改WP:申请成为管理人员如下,以容許同時參選管理員及介面管理員者的管理員權限申請及介面管理員權限申請分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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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Bookwith、AnYiLin、A2569875、30000lightyears、@Ericliu1912、Wong128hk、YFdyh000。SANMOSA SPQR 2021年1月6日 (三) 06:32 (UTC)
就改动部分无异见。--安忆Talk 2021年1月6日 (三) 06:36 (UTC)- @Sanmosa:RfA模板中顯示出來的文字「被提名人意見:(接受或謝絕,且一併說明是否同時參選介面管理員,並簽名)。」這裡顯然也要改掉,這樣一來才不用再問所有想參選管理員的候選人是否一併參與介面管理員,雖然想參與介面管理員的候選人真的不多。--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1年1月6日 (三) 07:15 (UTC)
- (!)意見:「自薦或被提名為管理員後的一日內進行」→「自薦或接受提名後的一日內進行」。--ca-s 留言 2021年1月6日 (三) 07:45 (UTC)
- @AndyAndyAndyAlbert:雖然我清楚管理員候選人獲悉提名和接受提名的時間比獲提名的時間較後,但我認為管理員候選人在獲提名的一整日後才獲悉提名並不可能(否則我會認為他的活躍度不足,那樣我直接投反對票好了),而接受提名也應該是獲悉提名後頂多一兩個小時內能決定的事,否則我擔憂會產生無限拖延並製造社群混亂的問題,因此我以獲提名的時間(而非獲悉提名或接受提名的時間)為計算基礎。SANMOSA SPQR 2021年1月7日 (四) 02:21 (UTC)
- 不太懂限制申请时间的作用,既然不受冷静期限制,三天后、七天后或更久时申请,有什么弊端吗。我的意见是单独申请页面,申请条件是正在参选或已经获选管理员。--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6日 (三) 08:11 (UTC)
可能是考虑到投票和计算的方便性,集中一些。--安忆Talk 2021年1月6日 (三) 08:23 (UTC)- @YFdyh000:AnYiLin的推測沒錯,不然社羣會很混亂。SANMOSA SPQR 2021年1月7日 (四) 02:21 (UTC)
- 既然分成兩頁就是兩個獨立的申請,與兩個人同時申請的情況無異,我不理解有何「投票和計算的方便性」以及為何「社羣會很混亂」。另外這意味著管理員申請結束後的一兩個月也無法申請介面管理員嗎?時隔一兩個月哪裡混亂?--Xiplus#Talk 2021年1月7日 (四) 15:57 (UTC)
- 没有意见。--Lightyears#Talk 2021年1月6日 (三) 11:32 (UTC)
- "管理員候選人可同時申請成為介面管理員",我覺得倒過來也可以。--Temp3600(留言) 2021年1月7日 (四) 15:11 (UTC)
- 說實在的,下面的調適內容有差別嗎?也不想想現在選介面管理員的用戶一年可能也就1、2個而已(會用維基百科專屬類似CSS這種語法的有多少?),而且多數選管理員的根本也不想選這個職位阿。你們的重點其實只是要將這兩項職位分開頁面填而已,根本沒有問題啊。那為什麼會被一個「90天冷靜期」卡這麼久呢?難道說以前參選管理員而且同時說參選介面並且通過的用戶就都可以不用移除介面一職了嗎?那就是代表以前都選錯了,未來還是有可能會選錯人,從RFA期限是否延長這種討論就都沒有什麼共識來看,真的不意外。--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1年1月15日 (五) 14:40 (UTC)
調適[编辑]
現調整提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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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改動的地方在於將提名介面管理員的考慮期改成與接受管理員提名的考慮期看齊。@30000lightyears、AndyAndyAndyAlbert、AnYiLin、Bookwith、@Temp3600、Xiplus、YFdyh000。SANMOSA SPQR 2021年1月9日 (六) 02:51 (UTC)
- 什麼?難道當初設計那些模板不是為了確保投票的順暢嗎?現在居然要修改投票頁的格式來讓模板能順利運作,不就是本末倒置嗎?--Bookwith(留言) 2021年1月9日 (六) 03:45 (UTC)
- 会不会出现界管过了但管理没过的情况?或者如果@AnYiLin之后要进行rfa,就不需进行这种操作?(这两个问题似乎是废话,我大略同意这种修改方式。)--Lightyears#Talk 2021年1月9日 (六) 03:52 (UTC)
- 本人现在倾向认同上方X+的看法,这是两个互不干扰的位置,本就不应该出现这种谁附加谁的情况。--安忆Talk 2021年1月9日 (六) 03:57 (UTC)
- 确实,界管更倾向模板编辑员的进阶。私以为能不能要求界管有三个月或更长时间的模板编辑员工作经验?--Lightyears#Talk 2021年1月9日 (六) 04:40 (UTC)
- 个人认为这两个位置没什么关联。从活动内容来看,一个是在前端(HTML、JS、CSS),一个是需要会wikitext(主要)及lua;从实际情况来看,模板编辑员不会对站点安全性造成影响(甚至管理员也不会);就我自己来说,我连模板编辑员的硬性资格都没有达到。这两个位置不应看成谁是谁的“进阶”,也不应要求谁有谁的经验。但为什么界管要进行RfIA而模板编辑员可以被管理员直接授权,我想就是考虑到了前文提到的安全性才这样做的。很多人都和您有一样的看法,认为界管是模板编辑员的进阶,究其原因,我想一是界管是个“新兴”位置,大家其实还没有真正明确地了解;二是中维的界管真的就很像模板编辑员的升级版,在其他维基上(以日维举例),界管拥有除封禁与解封、恢复被删除的内容及设置/取消保护外的绝大多数的管理员才有的权限。--安忆Talk 2021年1月9日 (六) 05:07 (UTC)
- 搞不太清楚这些的区别……是我孤陋寡闻了
--Lightyears#Talk 2021年1月9日 (六) 08:53 (UTC)
- 搞不太清楚这些的区别……是我孤陋寡闻了
- 界面管理员得负责前端代码的安全和稳定性,所以才要求有管理员级别的信任度、社群认可吧。以前的管理员是可以改界面的,现在拆出来,降低了代码的安全风险。--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9日 (六) 05:14 (UTC)
- 个人认为这两个位置没什么关联。从活动内容来看,一个是在前端(HTML、JS、CSS),一个是需要会wikitext(主要)及lua;从实际情况来看,模板编辑员不会对站点安全性造成影响(甚至管理员也不会);就我自己来说,我连模板编辑员的硬性资格都没有达到。这两个位置不应看成谁是谁的“进阶”,也不应要求谁有谁的经验。但为什么界管要进行RfIA而模板编辑员可以被管理员直接授权,我想就是考虑到了前文提到的安全性才这样做的。很多人都和您有一样的看法,认为界管是模板编辑员的进阶,究其原因,我想一是界管是个“新兴”位置,大家其实还没有真正明确地了解;二是中维的界管真的就很像模板编辑员的升级版,在其他维基上(以日维举例),界管拥有除封禁与解封、恢复被删除的内容及设置/取消保护外的绝大多数的管理员才有的权限。--安忆Talk 2021年1月9日 (六) 05:07 (UTC)
- 确实,界管更倾向模板编辑员的进阶。私以为能不能要求界管有三个月或更长时间的模板编辑员工作经验?--Lightyears#Talk 2021年1月9日 (六) 04:40 (UTC)
- 本人现在倾向认同上方X+的看法,这是两个互不干扰的位置,本就不应该出现这种谁附加谁的情况。--安忆Talk 2021年1月9日 (六) 03:57 (UTC)
- (&)建議更名“界面管理员”为“界面编辑员”,连同投票流程从RFA中拆分出来放进RFR。--2021年1月10日 (日) 01:53 (UTC)
調適2[编辑]
現再調整提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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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改動的地方在於不再綁定管理員與介面管理員之間的主從關係,只設置條文容許管理員權限申請與介面管理員權限申請之間不受90天冷靜期限制。多次調整提案,勞煩到大家,不好意思。@30000lightyears、AndyAndyAndyAlbert、AnYiLin、Bookwith、@Temp3600、Xiplus、YFdyh000。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1日 (一) 10:08 (UTC)
- 同前面所述,我仍然認為「管理員候選人可同時申請成為介面管理員...不受90天冷靜期限制」一句是當初新增介面管理員時設立的不合適規則,「A候選人可同時申請成為B」一句可套用的其他權限組合,因此特別指明管理員與介面管理員申請間的關係不合理,整句應直接移除。--Xiplus#Talk 2021年1月11日 (一) 10:16 (UTC)
- @Sanmosa:有语病,“也可以提名另一个用户”提到界面管理员,但又要求管理员候选人“唯须自行另开页面进行界面管理员权限申请”(或许意味着提名管理员/界面管理员时注明,并由当事人自行建立另一页面,但这非常别扭),“反之亦然”难理解。建议停用提名为界面管理员(增加主动性和授权的必要性),要求管理员候选人或现有管理员
、行政员建立单独页面自荐为界面管理员,且不受管理员权限申请的90天冷静期限制。及最好明确,行政员是否能在非紧急情况下授权自己为界面管理员做相关操作。--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11日 (一) 10:22 (UTC)- 行政员应该是需要的时候就可以自我授权,不用非得紧急情况。--安忆Talk 2021年1月11日 (一) 10:30 (UTC)
- Wikipedia:介面管理員已述行政員自我授權介面管理員的規則,其並不屬於RFA範疇。--Xiplus#Talk 2021年1月11日 (一) 12:32 (UTC)
- 考虑了一下,二者粘连的确是历史遗留问题,莫不如此次干脆一些,改掉算了。故(▲▲)同上上--安忆Talk 2021年1月11日 (一) 10:27 (UTC)
- @Xiplus、AnYiLin:我是認為管理員權限申請與介面管理員權限申請之間不太適宜受90天冷靜期限制,原因是介面管理員的人數較少,我擔憂以後會出現人手不足的情形;管理員權限申請與介面管理員權限申請之間受90天冷靜期限制的措施應該在有足夠的介面管理員人手的情況下才實施。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2日 (二) 14:15 (UTC)
- 我认为人手其实是够用的,英维的管理员和界面管理员的比例大致是100:1,换算过来的话,我们其实已经非常多了。既然这个规则是历史遗留的产物,是为了应对当时突然的变化而制定的,那么两年过去了,也是时候进行修订了。IA是一个极高风险的权限,本就不该轻易地赋予给管理员。--安忆Talk 2021年1月12日 (二) 14:50 (UTC)
- @Sanmosa:同最前面所述,不同權限間的申請本來就不受90天冷靜期限制。--Xiplus#Talk 2021年1月12日 (二) 15:27 (UTC)
- 似乎需要釐清一下是否受限制,方針所述有模糊地帶。--Xiplus#Talk 2021年1月12日 (二) 15:32 (UTC)
- 如果界面管理员在积极做事,哪怕只有1人,人手也是充足的,只需及时受理无异议或有共识的编辑请求。当前17人我认为偏多了。与此同时,我不认为界面管理员的申请需要冷静期,除非社群认为新上任管理员将会分身乏术,无法受理界面编辑任务。另外,界面管理员的不活跃标准是“超过半年无活动”,这值得商榷,虽能保证其人未淡出wiki,但对于全站代码的更迭是否仍有足够的熟悉,“超过半年未动用此权限”值得考虑。--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13日 (三) 06:36 (UTC)
- 这么多人貌似是因为在当时只要是编辑过js的人就可以被赋权了…也是临时性举措和历史遗留问题。不过我不明白您说的“社群认为新上任管理员将会分身乏术,无法受理界面编辑任务”是何意,管理员现在无权改动界面,肯定是无法受理界面编辑任务的。并且我认为申请长期管理权限还是应该有冷静期,我记得有临时界面管理员,那个不知是否有冷静期(应该是没有),实在急用的话申请那个也是可以的。--安忆Talk 2021年1月13日 (三) 07:26 (UTC)
- 这要谈“90天冷静期”的由来,现有条文的“不受”应该是厘清管理员与界面管理员均可能被算作一次“管理员”申请的问题,避免无法及时申请界面管理员。而您说的冷静期,似乎更接近避免心血来潮的申请,而这种情况可由拆分申请页面并展现维护成就(如对代码的编辑请求)解决。--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13日 (三) 07:55 (UTC)
- 这正是要修订的地方——明确管理员和界面管理员是两个完全独立的位置(如行政员与监督员一样)。有人会误将它们算作一次“管理员”申请可能是受固有印象、不清晰的方针及统称“管理人员”的影响。我维持申请长期界面管理员权限应和其他高级权限一样受冷静期限制的观点(同权限之间,而不是管理员与界面管理员之间),因为冷静期可以减少头脑发热的情况(比如防止因某种原因申请失败而仓促改正后又申请)。至于以不活跃除权还是以不用权除权,我更倾向于前者,一是因为问题的发生概率不可知,可能六个月中都没有出现任何问题;二是哪怕六个月中没做任何与此权限有关的操作,也不会影响到其自身的水平(我想到了本人RfIA的时候被说“因其说不熟悉Wikiplus,故怕其乱改”,我回复的是“不熟悉≠看不懂”,用到这里也一样,我想如果水平足够的话,即使六个月没关注相关更新,也不会影响什么,大不了花一段时间去看过一遍)。不活跃除权是为了安全考虑,但不用权便除权是为了什么呢,只是维持位置上的活跃度数据吗…--安忆Talk 2021年1月13日 (三) 08:22 (UTC)
- 那么将界面管理员单独计算一组冷静期就好了,我没说要撤除冷静期。权限使用问题,建议将界面管理员的动权参考模板编辑员制定规范,功能改动或有风险的修订走复验(第二人认可或完成编辑请求)或公示流程较好,比如今天就坏了一次。如果复验流程顺畅,很多技术修改也不需要亲自编辑,相当于同行评审、pull request。目前的赋权仍接近可信则可,但投票的80%好像不能代表什么,很多人不了解别人的技术水平和行事风格,只能根据其他意见看风向。--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13日 (三) 09:12 (UTC)
- 今天那个不是界面管理员的问题,是由WMF下属职员的直接改动造成的,那位想改的话谁也拦不住。我的意思也是单独计算。权限使用方面,因为大都是修正错误(需要即时性,比如今天那个),故走公示流程不合适;Code review或许可行(现在虽没明确成方针,但某位界面管理员在改动之后也肯定会有其他的界面管理员去看的),但也只能是事后的,不应该在预先作出审核行为(例如向另一位界面管理员提出编辑请求);也不应对比模板编辑员,因为界面管理员本身就是一个极高风险、高信任的位置,一般情况下应认为其改动是可信且没问题的。--安忆Talk 2021年1月13日 (三) 09:26 (UTC)
- 我认为没有绝对把握(例如需要测试、讨论或多次编辑或可能被回退)时走代码审核和公示(不一定在客栈和公告栏,可以是编辑请求模式)是个美德。有时会过于自信,以及功能的添加和移除很容易有反对意见,讨论可能带来更好方案。有权限不一定要亲自动手。--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13日 (三) 10:31 (UTC)
- 是的,我也认同在没有绝对把握的时候请他人协助,进行有明显的视觉、功能或其他方面改变的修改之前应先讨论,更高一级的应加以公示。不过,这种有关程度的内容可能难以落实到明确的文字上(和前段时间的有关限制投票理由的讨论一样,有些东西根本写不清),个人认为这比较靠自觉。
- 说到这里结论已经有两点:明确管理员和界面管理员是两个完全独立的位置、单独计算申请界面管理员的冷静期。除权方面我还是倾向于各个权限都在用的“超过六个月无活动”。--安忆Talk 2021年1月13日 (三) 11:25 (UTC)
- 感觉能落实,参考模板编辑员的规范,在违规导致问题后可议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最近就有一例成功)。不活跃权限解除我是抛砖引玉,没有提案推进的打算,但如果前述规范普及,可能不需要太多的界面管理员,且此权的动用频次很容易统计。--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13日 (三) 11:46 (UTC)
- 唔…界面管理员应该是不能走申请解除权限的,要走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蕴含之意是它并非“界面编辑员”(可见调适章节我对30000lightyears的回复),而是另一种管理员——经信任投票、具有极高风险权限(所以它才从管理员的权限中分离且不能被管理员授权或撤权)。关于除权的话,其他权限可能很容易就会有一笔操作(即使这样它们也是看的最后活动时间),但界面六个月遇不到问题的可能性也是有的,为了续命而用权感觉不太合理。综上,我还是维持原观点。--安忆Talk 2021年1月13日 (三) 12:01 (UTC)
- 这样啊,那么我很希望将界面管理员变成“界面编辑员”。6个月没编辑界面的界面管理员,我不太期待他在界面“出问题”时及时、妥善的紧急修复,此时编辑请求和联系活跃的界面编辑员或行政员,可靠性也许更高。没感觉有那么多紧急修复场景。--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13日 (三) 12:22 (UTC)
- 唔…界面管理员应该是不能走申请解除权限的,要走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蕴含之意是它并非“界面编辑员”(可见调适章节我对30000lightyears的回复),而是另一种管理员——经信任投票、具有极高风险权限(所以它才从管理员的权限中分离且不能被管理员授权或撤权)。关于除权的话,其他权限可能很容易就会有一笔操作(即使这样它们也是看的最后活动时间),但界面六个月遇不到问题的可能性也是有的,为了续命而用权感觉不太合理。综上,我还是维持原观点。--安忆Talk 2021年1月13日 (三) 12:01 (UTC)
- 感觉能落实,参考模板编辑员的规范,在违规导致问题后可议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最近就有一例成功)。不活跃权限解除我是抛砖引玉,没有提案推进的打算,但如果前述规范普及,可能不需要太多的界面管理员,且此权的动用频次很容易统计。--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13日 (三) 11:46 (UTC)
- 我认为没有绝对把握(例如需要测试、讨论或多次编辑或可能被回退)时走代码审核和公示(不一定在客栈和公告栏,可以是编辑请求模式)是个美德。有时会过于自信,以及功能的添加和移除很容易有反对意见,讨论可能带来更好方案。有权限不一定要亲自动手。--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13日 (三) 10:31 (UTC)
- 今天那个不是界面管理员的问题,是由WMF下属职员的直接改动造成的,那位想改的话谁也拦不住。我的意思也是单独计算。权限使用方面,因为大都是修正错误(需要即时性,比如今天那个),故走公示流程不合适;Code review或许可行(现在虽没明确成方针,但某位界面管理员在改动之后也肯定会有其他的界面管理员去看的),但也只能是事后的,不应该在预先作出审核行为(例如向另一位界面管理员提出编辑请求);也不应对比模板编辑员,因为界面管理员本身就是一个极高风险、高信任的位置,一般情况下应认为其改动是可信且没问题的。--安忆Talk 2021年1月13日 (三) 09:26 (UTC)
- 那么将界面管理员单独计算一组冷静期就好了,我没说要撤除冷静期。权限使用问题,建议将界面管理员的动权参考模板编辑员制定规范,功能改动或有风险的修订走复验(第二人认可或完成编辑请求)或公示流程较好,比如今天就坏了一次。如果复验流程顺畅,很多技术修改也不需要亲自编辑,相当于同行评审、pull request。目前的赋权仍接近可信则可,但投票的80%好像不能代表什么,很多人不了解别人的技术水平和行事风格,只能根据其他意见看风向。--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13日 (三) 09:12 (UTC)
- 这正是要修订的地方——明确管理员和界面管理员是两个完全独立的位置(如行政员与监督员一样)。有人会误将它们算作一次“管理员”申请可能是受固有印象、不清晰的方针及统称“管理人员”的影响。我维持申请长期界面管理员权限应和其他高级权限一样受冷静期限制的观点(同权限之间,而不是管理员与界面管理员之间),因为冷静期可以减少头脑发热的情况(比如防止因某种原因申请失败而仓促改正后又申请)。至于以不活跃除权还是以不用权除权,我更倾向于前者,一是因为问题的发生概率不可知,可能六个月中都没有出现任何问题;二是哪怕六个月中没做任何与此权限有关的操作,也不会影响到其自身的水平(我想到了本人RfIA的时候被说“因其说不熟悉Wikiplus,故怕其乱改”,我回复的是“不熟悉≠看不懂”,用到这里也一样,我想如果水平足够的话,即使六个月没关注相关更新,也不会影响什么,大不了花一段时间去看过一遍)。不活跃除权是为了安全考虑,但不用权便除权是为了什么呢,只是维持位置上的活跃度数据吗…--安忆Talk 2021年1月13日 (三) 08:22 (UTC)
- 这要谈“90天冷静期”的由来,现有条文的“不受”应该是厘清管理员与界面管理员均可能被算作一次“管理员”申请的问题,避免无法及时申请界面管理员。而您说的冷静期,似乎更接近避免心血来潮的申请,而这种情况可由拆分申请页面并展现维护成就(如对代码的编辑请求)解决。--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13日 (三) 07:55 (UTC)
- 这么多人貌似是因为在当时只要是编辑过js的人就可以被赋权了…也是临时性举措和历史遗留问题。不过我不明白您说的“社群认为新上任管理员将会分身乏术,无法受理界面编辑任务”是何意,管理员现在无权改动界面,肯定是无法受理界面编辑任务的。并且我认为申请长期管理权限还是应该有冷静期,我记得有临时界面管理员,那个不知是否有冷静期(应该是没有),实在急用的话申请那个也是可以的。--安忆Talk 2021年1月13日 (三) 07:26 (UTC)
調適3[编辑]
現再調整提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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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适2后,共新增两点建议:明确管理员和界面管理员是两个完全独立的位置、单独计算申请界面管理员的冷静期。但对于现行方针而言,想要达到“明确…”及“单独计算…”,只需要删除表达了二者之间或存在某种联系的句子即可,故将“管理员候选人可同时申请成为界面管理员,唯须在自荐或回应提名时表明”直接删除。同时也无需特意强调二者的冷静期,因为现行方针已经写明申请“管理人员”均受冷静期限制。至于其他的方面(如除权标准、如何用权)可考虑另开讨论。--安忆Talk 2021年1月15日 (五) 15:19 (UTC)
- 大致同意此提案的內容。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0日 (三) 08:07 (UTC)
- (+)支持此提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月20日 (三) 09:25 (UTC)
- 支持这个剥离管理员和界面管理员选举的提案内容。--痛心疾首 2021年1月20日 (三) 11:18 (UTC)
就调适3进行公示,2021年1月30日 (六) 02:27 (UTC)结束。--安忆Talk 2021年1月23日 (六) 02:27 (UTC)
WP:NFCC#2和Template:Non-free historic image有关问题的说明[编辑]
最近DRV有好几个提案(包括:一张摄影、一张报道中的摄影、一张视频中的截图等,以后都会存档在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21年1月)都涉及了
- WP:NFCC#2:……倘若该使用在某种意义上会取代原始著作权介质所具有的市场作用……
- Template:Non-free_historic_image:……图像本身就是评论的主体……
有很多编辑通过各种方式,专门就这两个问题发表了疑问。我感到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就社群而言,如果我们所有人(或至少是资深编辑)都能充分理解这个问题的话,社群在合理使用图像方面往后能少走很多弯路;就我个人而言,详细阐述的我的裁定理由(一如本人RfA时倡导和承诺的)、尽可能解答疑问,有利于增强各位对我的信任。我把自己这两天就这个问题研究出来的成果,跟各位汇报一下,期待能帮助加深各位对这个问题的理解,或哪怕至少有些启示。
- 问题1:什么叫“图像本身就是评论的主体”?
- 回答1:理解这个问题要将油画和油画里的人物、照片和照片里的建筑、视频和视频里的事件等相分开,合理使用这些作品的条目只能是人物、照片、视频的条目,不能是对应人物、建筑、事件的条目,下面举几个理解:
- (KirkLU虚构的例子):有一幅油画《刘德华划船图》,运用在 油画条目“《刘德华划船图》”中是允许的(条目评论的对象就是油画本身),运用在 人物条目“刘德华”中不行(评论的对象不是油画本身,而是人);
- (Wcam君提供的真实例子):油画《青年女歌手》图片,运用在 该油画的条目“青年女歌手”中可以(评论的对象就是油画本身),运用在条目“彭丽媛”(油画中的主人公)中不行(评论的对象不是油画本身,而是人)。
- (存废复核的其中一案):该申请所涉是一幅照片《某社会事件现场图》 ,运用在照片的条目“《某社会事件现场图》”中可以(评论的对象就是照片本身),运用在这个社会事件本身的条目“某社会事件”中不行(评论的对象不是照片本身)。
- 问题2:什么叫“取代原始著作权介质所具有的市场作用”?
- 回答2:通俗来说就是,原作者利用图像来做什么,维基编辑也用这张图做性质相同或相似的事情,就是一定程度上取代了其市场作用:
- 以“一张摄影”的存废复核案为例,摄影师拍摄照片是期待报道、描述这个社会事件,维基编辑也用这张图在条目中描述这个社会事件,这就是取代了。这种情况下就有一些潜在后果,比如,相对于在条目中给出本照片的外部链接,观看本照片的人不再必然需要进入摄影师的Facebook网站,也就合理预期有可能流失了一部分潜在的商业合作对象(当然这是各种潜在损失的一种,也是为什么“取代作用要被避免”)。
- 问题3:前面两者好像有因果联系?
- 回答3:没错!你很sharp-minded!你会发现2和1有因果联系,因为要避免“有取代作用”,所以要求“图像本身就是评论的主体”。具体来说:
- 以上,希望足够通俗易懂。--Kirk★ # 2021年1月9日 (六) 15:43 (UTC)
讨论:
- (!)意見:模板上「且圖像本身就是評論的主體,而非本圖像所談論事件的話(此種情形與原作品的市場作用一致,故不被方針所允許)」中區分了「評論」和「事件」,前者有創意成分,後者沒有。--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10日 (日) 02:43 (UTC)
- 回应:由于是版权有关内容是翻译的,我引用一下原文不知道能不能澄清您的疑问——“the image itself is the subject of commentary rather than the event it depicts”(en:Template:Non-free historic image)。“the subject of commentary”就是指的是,图像所要置入的条目所谈论的主题;那么“the image itself is the subject of commentary”就是说,图像所要置入的条目所谈论的主题要是这个图像(即该作品)本身;“the event it depicts”指的是是作品所描绘的事件;整句结合即使“图像所要置入的条目所谈论的主题要是这个图像(即该作品)本身,而不能是作品所描绘的事件”——即“图像所要置入的条目所谈论的主题要是这个图像(即该作品)本身+图像所要置入的条目所谈论的主题不能是作品所描绘的事件”。这就是“图像本身就是评论的主体(subject of commentary)”的由来。不知道您觉得这样解释有无问题,或者您觉得有无解释地不够清楚之处。--Kirk★ # 2021年1月10日 (日) 06:13 (UTC)
- 受到启发,还从功能主义、后果主义的角度思考了上述规定,因为很合理地可能会有编辑担心上面这种规定会不会让所谓“取代市场作用”的限制非常泛化,会不会让合理使用名存实亡。关于这个问题我想进一步澄清的是,“防止取代市场作用”是作为上述规则的目的,而要求“图像本身就是评论的主体”则是实现目的的手段(目前来看,而且是对这类图像进行判断的唯一手段)。无论现在还是将来,只要目前的方针不发生实质变化,我们都不能够通过超乎版权协议的方式,来对取代作用的判断来定义,而我们能够做的定义(目前来看,而且这类图像的是唯一可授权定义)就是根据图像本身是否是条目主题(subject)所系来决定有没有取代作用,如果条目就是要讲作品本身(而不是作品描绘的事件)那就没有取代作用、就可以合理使用。--Kirk★ # 2021年1月10日 (日) 06:27 (UTC)
- (※)注意:在歷史事件中的檔案,可以是如實呈實「事件」,也可以夾敘夾議,即敍事中,包含「評論」,「評論」在歷史事件中對媒體來說有較大的「商業價值」。如果條款限制了「歷史圖片」只可用於「歷史圖片的條目」,而歷史條目則不能用「歷史圖片」,這幾乎等於直接禁制了「合理使用」 。--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10日 (日) 06:55 (UTC)
- 回应:从实际效果上说,意识到这种规定,最大的影响就是维基百科上非常丰富的重大社会历史事件条目(因为此类条目就是述评事件为主体的,除非合理使用的图像本身就是事件的述评主体,比如当初翻译过来的论述举例,漫画合理使用在条目 日德蘭郵報穆罕默德漫畫事件 的例子),不能以合理使用的形式来使用媒体和摄影工作者非自由版权内容。从读者体验上这确实是相当遗憾的事情,不过“图像本身就是评论的主体,而非本图像所谈论事件”(the image itself is the subject of commentary rather than the event it depicts)是独特历史影像合理使用所给出的一个必须符合的要求。
- 下文@Wpcpey君提到关于电视节目条目问题,在下合并到在此处解说:电视节目画面用在节目的条目中,是符合“图像本身就是评论的主体”要求的。(不符要求的情况是,电视节目画面报道某事件后,将非自由版权的画面运用在该事件的条目中)。--Kirk★ # 2021年1月10日 (日) 11:16 (UTC)
- (※)注意:在歷史事件中的檔案,可以是如實呈實「事件」,也可以夾敘夾議,即敍事中,包含「評論」,「評論」在歷史事件中對媒體來說有較大的「商業價值」。如果條款限制了「歷史圖片」只可用於「歷史圖片的條目」,而歷史條目則不能用「歷史圖片」,這幾乎等於直接禁制了「合理使用」 。--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10日 (日) 06:55 (UTC)
- @Wpcpey、Peter Yeung:邀請兩位經常貢獻歷史相片的用戶參與討論。--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10日 (日) 07:00 (UTC)
- (※)注意:美國合理使用條款的重點在於1.不影響商業利益,2.最少使用量,3.在使用性質。其他的規定都是維基的一種審慎規定,可以根據本站共識來決定。--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10日 (日) 07:10 (UTC)
- 回应:这个问题的一大关键在于Wikipedia:非自由内容使用准则指出了——“……为最小化法律风险,限制非自由内容的使用量,采取比美国合理使用法律更严格的定义标准……”,因为该方针的核心是由Foundation:Resolution:Licensing_policy而不纯粹是本地共识支撑的。--Kirk★ # 2021年1月10日 (日) 07:22 (UTC)
- 当然,我也赞成本地是可以依共识修改准则,不过这种修改不仅要审慎,且也不能撼动已经确立的法律政策原则,不能影响维基百科内容旨在“让所有用户在任何介质中都能无限制地散布、修改和使用”的性质。对于变动的部分,要作出系列修改,同时也要充分审视新规则适用导致的法律后果上的变动(包括对已有图片的影响)。--Kirk★ # 2021年1月10日 (日) 07:33 (UTC)
- (※)注意:Foundation:Resolution:Licensing_policy其實沒有具體規則,中維WP:NFCC已經比美國合理使用條款高很多,現實際操作,老一輩的管理員的要求又比中維WP:NFCC高。--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10日 (日) 10:45 (UTC)
- 回歸到copyright概念的成型來說,認為在基於尊重法例的前提下、版權守則適用的本地化的進路中,需要注意一個差距:華文世界的歷史中,從商者先天存有地位問題(士農工商),而商業性糾紛也是無法有衡常法律層面解構——不同於西方世界經過不斷的海洋法實踐,積累一定商事、合約等系統規則。按照華文轉用的法理系統相差,估計起碼是有幾百年左右的落後,如要完全看齊還是會有經驗偏移,適宜結合回華文的民間契約經驗再重構而堅實本地之共識。
- 最初因文藝復興之商業化蛻變誕生的copyright,事實上各位如果深入其實應該發現,原本是一種壟斷性的權力——即一種由官方(當時是皇家)認證的獨家發行權,而如以現代商業運作和法律再實踐而言,copyright事實上是正面對著再被壟斷的問題。如果此時的版權本地化調整不能辨別清楚方向,只怕不單未能達到現代法律觀點對於原作人的權利尊重,還會進一步為商業壟斷性資本利益鞏固其權威地位。
- 這裡姑且舉一個較近的原作人自由傳播的copyright可能被害的例子,即taylor swift,其過往創作的相當作品似乎被個別商業集團奪取了版權,按照taylor說過的意思恐怕普通受眾後面是無法自由重溫這部分舊作,taylor也是非常無奈的樣子。各位有閒可以核實細節,這裡提出的實例其實也是相當有代表性。原作人與受眾間相信也不單獨只有商業連接,創作人的copyright雖然包含商業性的傳播,但當創作人也有商業以外的合理傳播目的、而商業性的形勢導致copyright處於被剝離和被壟斷之境地,訂立所謂的版權保護準則最後又如何維護了創作人的所有利益?當前的發展還有很多不明朗的地方,認為需要在本地化等問題上多多思考。--約克客(留言) 2021年1月10日 (日) 11:44 (UTC)
- 您所述的版权被垄断的情况确实有可能存在,本站也是自由版权运动的倡导者和推动者。然而本站不是sci-hub,对自由版权的贡献和倡导仅限于严格地在法律框架之内贡献自由版权的优质内容,与非自由版权的世界展开竞争,而不是“违法达义”,逼迫垄断版权的机关在事实上失去或放弃版权的所有权。--Antigng(留言) 2021年1月12日 (二) 09:22 (UTC)
- 若論及優質與否,認為再展開的話也會是很弔詭的一個爭議點,至少如果援引法律事實是不能決定「優劣」的。假定進一步圈定出內容性質的框架,後續只會再催生特權化的系統,這是會與維基本應長久立足的各支柱相悖的吧--約克客(留言) 2021年1月12日 (二) 11:31 (UTC)
- 上文所述的“优质内容”与法律没有关系,主要是在阐述维基百科作为自由版权运动的重要推动者在这场运动中扮演的角色(至少是本人认为的角色)——贡献质量不亚于非自由版权内容的内容从而扩大自由版权世界的影响力。在这种角色下,“最大化利用法律框架的限制”甚至“违法达义”地使用非自由版权的内容,这种观点似乎是不受欢迎的。--Antigng(留言) 2021年1月12日 (二) 12:16 (UTC)
- 进一步澄清:在过去,人类的知识与创造主要存在于非自由版权世界,且的确如您所述,大型商业公司甚至游说立法机关通过延长著作权保护期限来使得米老鼠免于进入公有领域。自由版权运动的兴起旨在改变这种现状,为实现这一策略,sci-hub等网站选择了最大化利用甚至无视法律,通过技术手段令非自由版权世界的内容在实质上进入自由版权的世界、以迫使非自由版权世界作出让步;而维基百科则是采取相反的方式,即完全尊重非自由版权世界不对其施压,而在自由版权的领域里开辟出新的世界;当然也有兼而有之的方式,比如部分以GPL分发的软件在形成事实上的垄断地位后也具有了一定施压非自由版权世界的能力。这些方式很难说是谁对谁错,您的观点似乎是支持第一种,本人并没有声称您的想法有不对之处,只是指出它似乎不是维基百科从一开始所选择的。--Antigng(留言) 2021年1月12日 (二) 12:45 (UTC)
- 若論及優質與否,認為再展開的話也會是很弔詭的一個爭議點,至少如果援引法律事實是不能決定「優劣」的。假定進一步圈定出內容性質的框架,後續只會再催生特權化的系統,這是會與維基本應長久立足的各支柱相悖的吧--約克客(留言) 2021年1月12日 (二) 11:31 (UTC)
- 您所述的版权被垄断的情况确实有可能存在,本站也是自由版权运动的倡导者和推动者。然而本站不是sci-hub,对自由版权的贡献和倡导仅限于严格地在法律框架之内贡献自由版权的优质内容,与非自由版权的世界展开竞争,而不是“违法达义”,逼迫垄断版权的机关在事实上失去或放弃版权的所有权。--Antigng(留言) 2021年1月12日 (二) 09:22 (UTC)
- 個人認為Kirk的看法明顯是大幅收緊規定到一個本人完全不能接受和過分嚴苛的地步,是一個「巨大破壞性」的決定。歷史圖片當然是包括社會歷史事件,Kirk顯然有關的規定不是在建設百科全書,反而會對大量條目造成非常負面的影響,最終受害的是大量的讀者失去知情權,他們不能夠從圖片了解真相,也讓維基百科變成只有文字的百科。如蟲蟲飛所說,幾乎等於直接禁制了「合理使用」,與日文的維基一樣。而媒體新聞的畫面截圖也被指影響商業利益,要是這樣的話,那麼也是代表以後電視節目相關的條目也不可以使用截圖。而目前合理使用的要求已經非常高,只能接受非常低解析度的圖片,通訊社的圖片也一早已被禁用,已經達到最小化法律风险和不影響商業利益。Kirk的取態已經是WP:BURO,在這樣不遺餘力繼續刪下去的風氣,加上盲目跟隨預設的方針和程序下,我已經無能為力,感到非常失望和痛心,只可放棄和離開這裏。--Wpcpey(留言) 2021年1月10日 (日) 10:08 (UTC)
- (※)注意:美國合理使用條款的重點在於1.不影響商業利益,2.最少使用量,3.在使用性質。其他的規定都是維基的一種審慎規定,可以根據本站共識來決定。--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10日 (日) 07:10 (UTC)
- @Wpcpey:他還沒有既定提案,只是提出一下建議。不如大家都想想如何訂一個較好理的規則。現在老一輩的操作已經有既定慣例,和方針已經不完全一致,這個提案一旦有共識,往後就以此為準。--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10日 (日) 10:39 (UTC)
- 确实为可讨论的,(且各申请也可以就最终结论做调适),不过关键的是如果要确立的一个更为宽松的标准,最好是不是也讨论一个具体的方案,怎么从我上面提出的方案中放宽。--Kirk★ # 2021年1月10日 (日) 11:20 (UTC)
- 建议:因为现在像刚刚@Wpcpey提到了目前我提到的方案至少让他觉得“收緊規定到一個本人完全不能接受和過分嚴苛的地步”,我的理解Wpcpey君背后意旨实际上是,希望在能够合规的基础上尽可能丰富地向读者提供直观视觉资料,这一点原则我也能认同。关键是,我们就这个问题具体要松紧程度要放到什么位置,要建立怎么样的一个准则,是否——包括Wpcpey君、虫虫飞君,包括可能并不能赞成我的理解但还没有发言的各位编辑——看看能不能提出我的方案要在哪些方面放宽,或者说就这个问题有没有一个全新的方案。这样我们无论从合规性上、还是对条目丰富程度的影响上等各方面,都可以对各种方案或解说逐个进行比较参酌。--Kirk★ # 2021年1月10日 (日) 11:28 (UTC)
- (&)建議:我把模板不清晰的語句修訂為如下,請大家審閱:
- 「本圖像或檔案為一幅獨特歷史影像的忠實電子化檔案,其著作權很有可能為創作該幅歷史影像的人或雇用其原作者的機構所有。據信本圖像的使用符合美國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原則。在維基百科以外或其他地方使用本圖像,可能會侵犯著作權。更多資訊請參考Wikipedia:非自由內容。請記得非自由內容使用準則要求存放於維基百科上的非自由圖像,不得造成取代原始著作權多媒體作品所具有市場作用的可能性。如果使用出版機構發行的歷史影片,且影片本身包含很多歷史評論,而非單純紀錄事件(此種情形與原作品的市場作用一致,故不被方針所允許),但用戶可從影片中截圖,這樣才符合「最少使用」原則,這樣才可以用於歷史事件條目。」--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10日 (日) 11:56 (UTC)
- 圖片是沒有「評論」的,除非圖片中有文字說明;而且圖片只能截取「事件」的一個畫面。我猜原先模板是包含影片、聲音及圖片,而相關限制是針對影片,只是翻譯等過程被歪曲了原意。--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10日 (日) 13:18 (UTC)
- 不过要论翻译的话,这个版本离原文倒是更远,我贴一下“请注意”之后的原文——“Please remember that the non-free content criteria require that non-free images on Wikipedia must not "[be] used in a manner that is likely to replace the original market role of the original copyrighted media." Use of historic images from press agencies must only be of a transformative nature, when the image itself is the subject of commentary rather than the event it depicts (which is the original market role, and is not allowed per policy)”,好像无法体现“历史评论”、“包含”这些概念。而且原文这个属于约束image,video应该是有另外的协议。--Kirk★ # 2021年1月10日 (日) 14:18 (UTC)
-
- @KirkLU:請問上面的模板說明語句有沒有其他修改建議?如果沒有就暫定這個吧。我們可以參考英譯本,但不一定把英維全盤搬過來本站,本站也可以按本站共識再調適語句。--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14日 (四) 04:35 (UTC)
- @KirkLU:美國合理使用條款的要求低,重點在於1.不影響商業利益,2.最少使用量;因此基本上圖片用在相關條目都是合法,情形有點像書籍也會合理使用圖片。其他的規定都是維基的一種審慎規定,可以根據本站共識來決定,而且現行方針已經比法律高很多,只是實際操作時部分管理員沒有依從方針,也不看afd共識,總之就是反對合理使用。您有沒有一些修訂建議?--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03:15 (UTC)
- 圖片是沒有「評論」的,除非圖片中有文字說明;而且圖片只能截取「事件」的一個畫面。我猜原先模板是包含影片、聲音及圖片,而相關限制是針對影片,只是翻譯等過程被歪曲了原意。--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10日 (日) 13:18 (UTC)
- 法律在這裡不應屬於唯一的尺度,法律角色在於為社會提供了道德的底線,但不能替代一切的慣例規則等等——不同專業範疇也會有相應的尺度可以使用。要避免的是約束性質,和對賦予權利的再剝奪,而這些是於華文世界歷史上的法長期存在。如果不能跟隨現代引入海洋法不斷地靈活發展,將會重新強化傳統中刑罰之過度,這是本身會進一步削弱本屬於外域民商法而來的copyright,而再加強特權性。copyright在西方本身誕生就是源於商業競爭問題,而引入華文法理系統時與民間傳統實踐、官府刑罰傳統實踐等等都是全新的概念,對之後的影響範圍很大而不單獨於商業領域。如果說要在現代再整合本地與始源體系間的copyright實踐差距,就不能只考慮經濟的問題,要回歸到基本的自由和權利問題中去。--約克客(留言) 2021年1月12日 (二) 03:15 (UTC)
- NFCC問題應該邀請@Wcam:?--Temp3600(留言) 2021年1月10日 (日) 17:52 (UTC)
- (&)建議:歷史圖片這種要怎麼定義?光是這個都沒有標準,那之後大家上傳圖片遇到提刪只是找一堆人說這是獨特歷史影像不就沒完沒了,希望Wpcpey能給出具體方案,而不是吵著開放不顧慮後果。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1月11日 (一) 11:40 (UTC)
對關注度 (學者) 的語句修飾[编辑]
大量(部分學校/學系接近五成)電腦科學、電子工程、電機工程大學教授、副教授及助理教授屬於IEEE成員,故IEEE不宜與美国国家科学院、皇家学会並列。 --Yangwenbo99論 文 2021年1月13日 (三) 19:16 (UTC)
- IEEE Member本身只需会费以及从业时间,因此不属于高度选择性。方针应当指的是IEEE Fellow/Senior Member,建议进行相对更改。-Mys_721tx(留言) 2021年1月13日 (三) 19:27 (UTC)
- 另擬--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16日 (六) 02:09 (UTC)一案:
以上。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6日 (六) 01:11 (UTC)
- (?)疑問:為甚麼要把“例如”刪去?世界上的學術團體也不只這幾個吧?--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16日 (六) 02:09 (UTC)
- Senior Member 2020年新增211641人,建议仅限制为Fellow。-Mys_721tx(留言) 2021年1月16日 (六) 05:33 (UTC)
-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03:05 (UTC)
完成--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04:19 (UTC)
- IEEE Fellow 已被第三條「於主要的学术机构……會士、或類似的严格选拔最高级别学术职位」所吸收,而毋須在本條中單獨列出。在下原提議中,將 IEEE 在此列出的原因是為「因高度选择性的荣誉而成为主要学术团体的会员」作例證。Yangwenbo99論 文 2021年1月18日 (一) 02:27 (UTC)
- @Yangwenbo99:根據您意見改了,請審閱﹗--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18日 (一) 04:42 (UTC)
- 大家都理解“高度选择性”吗,是我常年不在中国中文没跟上吗?大概是说Highly selective吧,建议改成“竞争激烈且名额有限”。还有我不知道是不是那些学会都叫fellow,万一一个学会不叫fellow咋办。--Gqqnb(留言) 2021年1月18日 (一) 14:43 (UTC)
“请勿”是不是百科全书的语调?[编辑]
Wikipedia:更优秀条目写作指南#寫作風格对语调有所提及。请看以下用法,“请勿”是不是百科全书的语调?
- K-近邻算法:本算法与K-平均算法(另一流行的机器学习技术)没有任何关系,请勿与之混淆。
- 蛋白激酶A:请勿将其与腺苷一磷酸激活性蛋白激酶——尽管也是类似的一类,但效应相反——[1]以及周期蛋白依赖性激酶(Cdks)相混淆。
- 执行单元:它可能具有自己的内部控制序列单元,但请勿把CPU的主控制单元……相混淆
--Gqqnb(留言) 2021年1月15日 (五) 03:56 (UTC)
- 不是,{{howto}}。“但不应”好一些,且最好附可靠来源提及混淆情况。“……时人们常将……,但……”的散文写法可能最好。--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15日 (五) 04:10 (UTC)
- 已修改K-近邻算法和执行单元--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15日 (五) 04:50 (UTC)
- 祈使句是暗含第二人稱的說法,不應被鼓勵,可以直接修正。但是在下認為,偶爾出現的祈使句形式的提示性內容並不構成{{howto}}問題。另外,「没有任何关系」似乎也不是百科全書語調,因為「關係」一詞定義極其模糊。——Yangwenbo99論 文 2021年1月15日 (五) 06:05 (UTC)
提議[编辑]
為釋除疑慮,建議對論述维基百科:更优秀条目写作指南進行修改(並順便修改相同段落中的另一表述)。
− | 撰寫條目應該使用正式、客觀、第三人稱的語調,並盡可能讓更多讀者(受教育程度不同)看懂。條目內容不應該含 | + | 撰寫條目應該使用正式、客觀、第三人稱的語調,並盡可能讓更多讀者(受教育程度不同)看懂。一般而言,條目內容不應該含影射、暗語;除論述非常專業的內容外,亦不應有大量的術語。除非是引用他人原文,不應使用“我”或“你”等非第三人稱代詞,亦應避免使用祈使句等暗含指稱「我」、「你」等的語法。例如:介紹自己的家鄉不應該使用“本市”或者“我國”,而應該使用“××市”、“該市”、“×國”等。僅在必要的情況下才使用拼音,而嘆號“!”除引文外不可使用。 |
——Yangwenbo99論 文 2021年1月15日 (五) 06:05 (UTC)
- (?)疑問 “仅在必要的情况下才使用拼音”指什么情况?--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15日 (五) 06:35 (UTC)
- 在下亦有此疑惑,然而保留原文未作修改。可能是指技術原因(Duang)或者極易發音出錯的詞語(涪陵)。——Yangwenbo99論 文 2021年1月15日 (五) 13:55 (UTC)
提议2[编辑]
- (&)建議:
− | 撰寫條目 | + | 撰寫條目时應使用正式、客觀、[[第三人稱]]的語調,並盡可能讓更多受教育程度不同的讀者理解。一般而言,條目內容不可含影射、暗語;除論述十分專業的內容外,不應有大量的術語。除非是引用他人原文,否则不應使用如“我”、“你”等非第三人稱代詞,亦應避免使用[[祈使句]]等暗含「我」、「你」的語法。介紹地方[[WP:地域中心|不能]]使用如“本市”、“我國”,而应指明“×國”、“××市”或“該市”等。僅在十分必要时使用拼音。除引文外不可使用[[嘆號]]“!”。 |
--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15日 (五) 06:35 (UTC)
- (?)疑問:請問提案想解決甚麼問題?--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03:19 (UTC)
Wikipedia:文明#失禮發生的例子 - 提议增加下面例子[编辑]
提议在Wikipedia:文明#失禮發生的例子一节中增加下面例子:
- 当某个人员向你解释某件事时, 你不正面回应对方的论点, 并且情绪化或者极端化地说:“无稽之谈”,“你的理据毫无看点”, “自娱自乐请便”等。
- 你的判断已经被回复和反驳,你多天不回复, 按维基惯例,就隐含你已经默认。 但是,你一方面不回复对你反驳, 另一方面在不同维基人的发言中和不同页面中,不断重复你的判断。
- (-)反对 「你的判断已经被回复和反驳,你多天不回复, 按维基惯例,就隐含你已经默认。」此條文。此條文可能強迫他人須不斷回應他人的已被反駁或不合理之論點,最終演變成出現大量無意義的回覆及不利理性討論的進行。--SCP-0000(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14:44 (UTC)
- Gluo88的提議有列出要增加的內容,但沒有說明要增加這些例子的原因, 建議說明一下。--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14:51 (UTC)
- 谢谢user:Wolfch的提示。User:SCP-2000谢谢您发表意见, 我是新手,我翻譯外语维基百科的内容并放到中文维基百科被某个人(M君)的作出的疑似侵权判断。在讨论中 (见: 1. 柯里悖论疑似侵权讨论 - [3], 2. 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研讨如何判定翻譯外语维基百科的内容并放到中文维基百科的版權中的遇到的多个問題(方针问题), ),5名或以上的维基人认为“不是侵权”,并且有维基人认为M君是“恶意推断”。 但仍遇到下面实际问题:
- 1. 当我和其它维基人向M君解释某件事时,M君不正面回应对方的论点,只是笼统否定等, 并且情绪化或者极端化地说:“无稽之谈”,“你的理据毫无看点”, “自娱自乐请便”等。
- 2. 当提出疑似侵权判断可能是“误判”时,很快有维基人做了比较和鉴定,认为我的版本和第三网站版本相似部分都是由维基英文翻译的,没侵权。他最初不回应那几位维基人。然后, 反复说是“抄袭”。当其它维基人和我向M君指出“第三网站版本没有版权, 问M君是否认可, 讨论已经延续两个多月了, 他至今没有回应这个关键问题。
- 3. 当M君作出的疑似侵权判断已经被回复和反驳,而且由5名或以上的维基人认为“不是侵权”,并且有维基人认为他是“恶意推断”。 M君一方面不回复某些关键而有理有据的反驳(来自我本人和多名维基人),另一方面相同或不同维基人的新发言中,不断重复他已经被反驳并且没有正面回应的“疑似侵权判断”。
- --Gluo88(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15:54 (UTC)
- 謝謝您的回覆, 上述的回覆主要是以您和M君的互動為主, 我會認為要修改Wikipedia:文明時, 比較需要提到的是Wikipedia:文明有什麼不足之處, 以及您舉的例子和Wikipedia:文明的相關性--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22:40 (UTC)
- Wolfch 我发现, 现在Wikipedia:文明#失禮發生的例子一节只有两个例子。 我提議有列出要增加的內容都属于Wikipedia#失禮發生的例子。 我觉得好像需要由日常遇到的实际真正问题的例子来补充。 --Gluo88(留言) 2021年1月18日 (一) 01:53 (UTC)
- 謝謝您的回覆, 上述的回覆主要是以您和M君的互動為主, 我會認為要修改Wikipedia:文明時, 比較需要提到的是Wikipedia:文明有什麼不足之處, 以及您舉的例子和Wikipedia:文明的相關性--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22:40 (UTC)
- 根据User:SCP-2000前面提出对第二条的担忧和反对,修改第二条提议如下:
- 你的判断已经被回复和反驳,并且你多天不回应反驳(排除了此情况:强迫他人须不断回应他人的已被反驳或很明显不合理之论点,最终演变成出现大量无意义的回复及不利理性讨论的进行)。 但是,你一方面不回复对你反驳, 另一方面在不同维基人的发言中和不同页面中,不断重复你的判断。
現再調整提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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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uo88(留言) 2021年1月18日 (一) 02:03 (UTC)
- 我仍覺得目前的討論, 沒有提到加入的例子和Wikipedia:文明方針的相關性。--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18日 (一) 02:24 (UTC)
- 谢谢。“失禮發生的例子”这一节是Wikipedia:文明已经有的,我是在假定该章节以前做过已经Wikipedia:文明方針的相關性的讨论,共识和公示等, 才被接受为是和Wikipedia:文明方針的相關而收为其中一节。 对于“失禮發生的例子”节, 我觉得好像需要吧日常遇到的失禮發生的例子补充进来就可以了。 当然,这些例子需要是“失禮發生的例子”。 --Gluo88(留言) 2021年1月18日 (一) 02:51 (UTC)
- 并且建议:如有可能, 请将你见到最近实际发生过的不文明的行为,抽象为例子(隐去细节和人名), 加入到 Wikipedia:文明#失禮發生的例子小节或Wikipedia:文明其它有关的例子小节,帮助以后具体来评判什么是不文明的态度。这些有过共识的例子, 有点像法院的判例,在这里能作为参考的指引来劝导如何解决争议。实践中发现,只有抽象的准测,有很多模棱两可的情况,有时为解释准则而引起新的争议, 有过共识的例子能将不少模棱两可的情况清晰化。
--Gluo88(留言) 2021年1月20日 (三) 12:26 (UTC)
命名常规补充:新聞條目命名格式[编辑]
問題背景 | 在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事故时,发现新聞條目命名五花八门,但命名常规没有规定。 |
---|---|
我的觀點 | 建议为新聞條目的命名加入常规。 |
我的解決方案 |
|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1年1月18日 (一) 01:53 (UTC)
- 現時大多條目不都如此命名嗎?只差在格式手冊和命名常規沒有明確定義而已。-- 2021年1月18日 (一) 07:29 (UTC)
- 建議您先釐清您現在到底是要規定「新聞動態的敘述方式」還是「新聞條目的命名」(因為新聞動態是不能命名的,它們都是完整的敘述句,而不是一個單獨的名詞)。-游蛇脫殼/克勞棣 2021年1月18日 (一) 07:38 (UTC)
- @克勞棣: 新聞條目的命名--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1年1月18日 (一) 11:47 (UTC)
- (-)反对:固定新聞條目命名格式會妨礙新聞條目使用常用詞為條目名,而且並非所有事件條目都需要在前面加年份(年月日)。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9日 (二) 07:39 (UTC)
提議將Wikipedia:爭議解決指南升格為指引[编辑]
此指南曾於2019年2月7日提議升格為指引,惟當時的指南包含許多社群已否決的資訊,因此未能獲得社群共識。時隔近兩年,指南經SmallTim和在下修正內容、調適版面和增加流暢性後,已符合社群現況。由於指南的內容屬於「編輯者應嘗試遵守指引」,因此現提議將修正後的爭議解決指南升格為指引,並將已過時的爭議解決指南關閉和保留歷史,歡迎討論。 2021年1月18日 (一) 08:21 (UTC)
至於此指南能為社群帶來什麼好處,原因有下列幾項:
- 爭議在中文維基百科並非不存在。
- 有效的爭議解決在任何地方都很重要。
- 無論是使用者或管理員,都會有翻舊帳的習慣。
- 多數使用者對論述的在意程度,並沒有像方針和指引那麼高。
- 論述沒有強制性,指引有應嘗試遵守的前提存在。
就第一點來說,舉個最近發生的例子,管理員霧島聖對Sanmosa的行為從六年前的事件開始追究,根本就是對人不對事,這種態度對社群根本沒有好處,「以儆效尤」一說更是表明了其封鎖行為的目的在於懲罰,與上一行管理員說的話完全矛盾,這時候如果有個能作為參考的指引來勸導如何解決爭議,我相信對社群是百益而無一害,更讓善於冠上罪名的使用者無戲可唱。 2021年1月18日 (一) 08:34 (UTC)
@SmallTim、AINH、Temp3600、Sanmosa:邀請先前參與討論者再次參與討論。 2021年1月18日 (一) 08:43 (UTC)
- @Pseudo Classes:X島聖管理員處理手法有問題,其實直接發起解任投票就行了,將他解任了就一乾二淨吧,但前題是要夠票。--45.64.241.57(留言) 2021年1月18日 (一) 09:53 (UTC)
- 管理員的處理方式存在爭議,我相信各位有目共睹,不過這不在討論範圍內。此外,解任投票是當事人雙方無法和解或達成共識時,才能採取的方式。當然,我不是當事人,如此發起解任投票,勢必會越了當事人的界線。-- 2021年1月18日 (一) 15:48 (UTC)
(+)支持 新加入的“文明态度”很好。 并且建议:将“ 最近發生的例子”的实际发生过的不文明的行为,抽象为例子(隐去细节和人名), 放到“文明态度”的三个小节的底部,帮助具体来评判什么是不文明的态度。这些有过共识的例子, 有点像法院的判例,在这里能作為參考的指引來勸導如何解決爭議。实践中发现,只有抽象的准测,有很多模棱两可的情况,有时为解释准则而引起新的争议, 有过共识的例子能将不少模棱两可的情况清晰化. --Gluo88(留言) 2021年1月18日 (一) 13:43 (UTC)
(▲)同上:必要举例时应隐去具体人物及细节,仅保留大致脉络;如无过多理解上的困难,不举例也可。--安忆Talk 2021年1月18日 (一) 13:16 (UTC)
(+)支持改為指引, 但反對在「爭議解決指引」中加入不文明行為的舉例, 在維基百科:文明中已有舉例。--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18日 (一) 13:49 (UTC)
- @Wolfch:我認為舉例並非都能在文明方針中找到,如僅關注爭議和冷處理兩個章節,不過我對舉例保持中立態度。-- 2021年1月18日 (一) 15:42 (UTC)
Wolfch 说的有道理。 修改建议如下:
- 在“文明态度”章节中各小节中,指向維基百科:文明对应各小节,和有关例子章节。
- 将“ 最近發生的例子”的实际发生过的不文明的行为,抽象为例子(隐去细节和人名), 放到維基百科:文明相应的例子部分, 帮助具体来评判什么是不文明的态度。这些有过共识的例子, 有点像法院的判例,在这里能作為參考的指引來勸導如何解決爭議(保留实践中学来的经验)。实践中发现,只有抽象的准测,有很多模棱两可的情况,有时为解释准则而引起新的争议, 有过共识的例子能将不少模棱两可的情况清晰化.
--Gluo88(留言) 2021年1月18日 (一) 14:33 (UTC)
- @Gluo88:不好意思,提議的主題是爭議解決指引,如有需要修改文明方針,建議另開一個新的提案,謝謝。此外,我認為不一定都只能在文明方針舉例,如參與者能互相調適意見,在爭議解決指引舉例亦無妨。-- 2021年1月18日 (一) 15:54 (UTC)
- 同意, 谢谢。本提案描述的背景例子似乎是一个“恶意推定”并且维反 Wikipedia:假定善意方针的实际例子。 --Gluo88(留言) 2021年1月18日 (一) 16:37 (UTC)
- 不反對升格擬議條文為指引,但是我不見得提案人「就第一點來說」所舉的例子和擬議條文有太大關係,所以我想提案人進一步闡釋該例和擬議條文的關係。(我認為該例更適合於論證提升WP:翻舊帳的地位和加強執行管理員方針與封鎖方針中有關「封鎖的目的並非懲罰用戶」的條文。)@Pseudo Classes。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0日 (三) 01:50 (UTC)
WP:用户页许可证部分修订[编辑]
由于维基百科早已将许可证切换为双许可证,原有文字已过时。特此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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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 Sun(留言) 2021年1月18日 (一) 12:11 (UTC)
- (+)支持。 2021年1月18日 (一) 13:15 (UTC)
修正错误性修订,有着可预见的结果,可依WP:SNOW,直接进入公示,2021年1月25日 (一) 13:26 (UTC)结束。--安忆Talk 2021年1月18日 (一) 13:26 (UTC)
美國保守媒體《國家脈動》(The National Pulse)是否為可靠來源?[编辑]
移步到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进行进一步讨论。--痛心疾首 2021年1月20日 (三) 11:16 (UTC)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敝人打算在條目2021年衝擊美國國會大廈事件加入以下內容:
- 美國保守媒體《國家脈動》指出,一個極左派人士的Discord網路群組的螢幕截圖顯示,其成員坦承在1月6日當天有一大批反川普者(a large sum of anti trumpers)滲透了支持川普的集會並且衝入國會大廈。[4]
在條目討論頁的討論中,有用戶提出理據認為此媒體不是可靠來源,而敝人也提出理據認為此媒體是可靠來源。
茲詢問社群意見,請問社群認為美國保守媒體《國家脈動》(The National Pulse)是否為可靠來源?--Matt Smith(留言) 2021年1月19日 (二) 13:53 (UTC)
- 建议{{move to}}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讨论。个人怀疑该断言是被可靠性存疑的该媒体所报道的第一手来源(引述网络声称、截图),故不宜采用。--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19日 (二) 14:17 (UTC)
- (※)注意:很多報紙都會引述網絡資料,最常見的是引述美國總統特朗普的Twitter貼文,但與媒體可靠性無關;而且一手來源≠不可靠;再者,報紙的東西都是二手;一手是指原始檔案,如日記、人口統計資料和實驗室報告等。--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19日 (二) 14:30 (UTC)
- 謝謝。已在Wikipedia:可靠來源/布告板提出。--Matt Smith(留言) 2021年1月19日 (二) 14:39 (UTC)
- 但凭借媒体报道的匿名网上资料做出推断是不可信的,至多对此做出介绍,如果成为了重要的少数观点。“所报道的”一手来源。权威推文是可靠一手资料。--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20日 (三) 00:11 (UTC)
- 個人傾向認為該來源為不可靠來源。另一方面,即使該來源為可靠來源,「當天有一大批反川普者滲透了支持川普的集會並且衝入國會大廈」本身既非「多數觀點」,又非「重要的少數觀點」,未有在條目中介紹的必要。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0日 (三) 01:38 (UTC)
- 就算是小數意見,維基也不應禁制。香港的媒體也多引用網上資料,這是很平常的媒體採訪手法之一。WP:5P2:我們需要在條目中準確地表達和解釋各方的觀點,並以平等的態度對待各個觀點——不可將其中一些觀點演繹為「真理」或「最佳觀點」。--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20日 (三) 04:20 (UTC)
- @Sanmosa:敝人從未主張把《國家脈動》報導的事情描述為與美國主流媒體的報導一樣受歡迎,因此閣下不必擔心「不合理的比重」。而且敝人提議用歸屬報導來源的方式敘述(「
美國保守媒體《國家脈動》指出,一個極左派人士的Discord網路群組的螢幕截圖顯示
……」),而非直接斷言,請別誤會了。---Matt Smith(留言) 2021年1月20日 (三) 04:37 (UTC)
- 先不说别的,这讨论放错地方了吧?--超级王🌅大连·石家庄加油 2021年1月20日 (三) 08:54 (UTC)
- 我建议了,但他开了第二个讨论。可以关掉一个或并行进行,反正大概都要存档走(到Talk:2021年冲击美国国会大厦事件?)。--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20日 (三) 08:58 (UTC)
為避免重複討論,現關閉此話題,請各位移步可靠來源布告板相應話題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月20日 (三) 09:23 (UTC)
-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改動维基百科:格式手册#地区用词的格式中與社羣一貫做法有差異的規定[编辑]
範例表格 | 現行方針要求和社羣一貫做法違背,應當修改以反映社羣一般做法。 | |||
---|---|---|---|---|
問題背景 | 條文要求「在一个条目中的顯示用词应该保持一致」,惟此要求與「地區性用詞」無直接關係,且與社羣一貫做法相違背。 | |||
證據 | 例子 | |||
我的解決方案 | 此章節進行刪節及修改。
|
|||
相關討論 |
本修改請求,由下列討論引出: |
--Yangwenbo99論 文 2021年1月20日 (三) 23:13 (UTC)
- (-)強烈反对:中文維基百科的大部分的條目都有遵從條目內用詞(使用地區詞處理至)統一的要求,「現行方針要求和社羣一貫做法違背」為虛假聲稱。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2日 (五) 10:49 (UTC)
- @Sanmosa:已參考閣下意見修正提案,惟使用地區詞處理至統一,應當限制於「不統一是由於地區用詞差異造成的」這一情形。原條文中,註釋不加限制地允許「使用地區詞處理至一致」,容易使人產生違背地區詞轉換本意的理解。在下已舉出例子,證明對於許多重要條目,中文維基百科並非依照此方針處理。Yangwenbo99論 文 2021年1月22日 (五) 18:27 (UTC)
“台湾地区”一词可否用于条目中[编辑]
如题,今天发现hololive production相关争议条目中“台湾”有一部分被替换成了“台湾地区”,查了CS4D,里面并没有提及“台湾地区”一词的用法,因此想讨论一下“台湾地区”这个词的使用范围。个人看法是:在地理相关的领域的条目中不建议使用“台湾地区”一词。--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 2021年1月21日 (四) 08:18 (UTC)
- 「臺灣地區」一詞的使用範圍可與「大陸地區」一詞同時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月21日 (四) 09:37 (UTC)
- 我记得是不行,类似“声称”有强调意味。如果特指地理区域而非行政区划、与“大陆地区”对应,可能还好。Wikipedia:致其他百科用户#台湾问题指南有推荐……--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21日 (四) 11:00 (UTC)
- 現擬議以下提案:
“ |
「大陸地區」為中華民國法律術語,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轄域等義,可含或不含香港、澳門。一般而言,除非牽涉引述原文或法律內容,否則條目中的用詞應以某程度上同義的「中國大陸」代替「大陸地區」。 除非前文已明確提及「大陸地區」,否則不應將「大陸地區」逕作「大陸」。
「臺灣地區」及「自由地區」為中華民國法律術語,兩詞均與中華民國實際轄域等義。一般而言,除非牽涉引述原文或法律內容,否則條目中的用詞應以「臺灣」(如無強調中華民國實際轄域範圍的必要)或「臺澎金馬」(如有強調中華民國實際轄域範圍的必要)代替「臺灣地區」、「自由地區」。
「臺澎金馬」及「臺澎金馬地區」為部分中華民國政府文件的用詞,而「臺閩地區」則為中華民國政府統計刊物的用詞。「臺澎金馬」、「臺澎金馬地區」及「臺閩地區」三詞均與中華民國實際轄域等義,用以強調中華民國實際轄域非僅有臺灣(本)島,或非僅有臺灣列島,或非僅有臺灣列島及澎湖列島(即1967年7月1日前的中華民國臺灣省的轄域範圍)。一般而言,除非牽涉引述原文或法律內容,否則條目中的用詞應以「臺灣」(如無強調中華民國實際轄域範圍的必要)或「臺澎金馬」(如有強調中華民國實際轄域範圍的必要)代替「臺澎金馬地區」、「臺閩地區」。 |
” |
以上。@Ericliu1912、忒有钱、YFdyh000。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2日 (五) 07:01 (UTC)
- (!)意見:「台灣地區」亦屬大陸當局用法,如稱中華民國總統為「台灣地區領導人」;同時,「臺灣地區」一詞,亦在大陸媒體有所使用。[1][2]故應當當作可以接受的用法。Yangwenbo99論 文 2021年1月22日 (五) 09:04 (UTC)
- 大体上(+)傾向支持,不过“台湾地区”这个词大陆一些地方也在用(见上方意见)。--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 2021年1月22日 (五) 09:23 (UTC)
- @Yangwenbo99、忒有钱:我認為不應該過分强調「地區」的屬性,其實際屬性應該由讀者自己判斷,所以我的提議條文才會寫成不能用有「地區」的詞語,不然我想不到任何禁用正式的法律術語的理由。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2日 (五) 09:36 (UTC)
(+)支持:同意上方現擬條文,敘述性內文宜用「中華民國」、「台灣」、「台澎金馬」等詞表述中華民國實控區。反對以「中國台灣省」、「中國台灣」、「台灣地區」、「中華台北」、「台灣國」等詞代指中華民國實控區,涉及專有名詞、引錄原文除外。是否使用「大陸地區」一詞則尊重中國大陸、港澳維基人的看法,但個人認為兩岸政權對應時,仍宜以「中國大陸」、「台灣」或政權全稱做為對應表述用詞。--Twarrior(留言) 2021年1月22日 (五) 12:04 (UTC)
- 不知道“台闽地区”在台湾应用是否广泛,对于一个不了解这一术语的大陆人来说(比如我),会错以为是指台湾和福建两省,包括大陆政府实际管辖的福建省--苞米(☎)💴 2021年1月23日 (六) 03:37 (UTC)
参考資料
- ^ http://www.taiwan.cn/twrwk/twdq/. 缺少或
|title=
为空 (帮助) - ^ http://www.hxnews.com/news/la/twxw/202101/21/1956746.shtml. 缺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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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空 (帮助)
讨论应该如何理解和判定 Wikipedia:管理員#避嫌[编辑]
- (見Wikipedia:管理員#避嫌)“管理员不应该在一项事宜中使用普通用户和管理员的双重身份”, 网上了解了一下各种例子, 我觉得:本次“封禁”是视乎是由于同一“争持”引发(紧接地管理员对该事件的警告应该看做 “同一事宜”)。 由于任何个人的见解都会带有主观性, 很需要听一听其它维基人“同一事宜”的看法, 类似于某些法院评判靠陪审团的成员,政治论题评判靠民意的多数。我也刚看到这件事, 感有关对方针的理解,权衡利弊, 多讨论一些时间可能更好些, 能让更多人参与使得讨论更充分一些。“同一事宜”的 “争持”中,管理员对该事件的警告带有主观性,甚至是报复性的警告,可能性极大,所以需要避嫌“同一事宜”的处理。--Gluo88(留言) 2021年1月21日 (四) 14:46 (UTC)
- 三个月的时间足够长了,却没有得出任何结论。“对封禁或封禁期限不满请去挂T:Unblock,然后等待其他管理员介入”,这是最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安忆Talk 2021年1月21日 (四) 14:23 (UTC)
- 看来我与您在这个问题下的“时间是否足够长”有不同见解。我也刚看到这件事后, 网上做了调研,提出上面的看法。 很想和大家心平气和的理性地讨论。 由于任何个人的见解都会带有主观性, 这也需要听一听其它维基人的观点。--Gluo88(留言) 2021年1月21日 (四) 14:32 (UTC)
- 接#Mys 721tx濫權,任意封禁用戶。考虑到此话题为中途插入,与原有讨论的诉求无关联,且“分割章节”的做法或影响他人对原有留言的理解,现将此话题独立出来。--安忆Talk 2021年1月21日 (四) 16:57 (UTC)
- 三个月的时间足够长了,却没有得出任何结论。“对封禁或封禁期限不满请去挂T:Unblock,然后等待其他管理员介入”,这是最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安忆Talk 2021年1月21日 (四) 14:23 (UTC)
- 本条目被从: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Mys_721tx濫權,任意封禁用戶 分出来, 专门讨论按Mys_721tx濫權中(Wikipedia:管理員#避嫌)方针 - “管理员不应该在一项事宜中使用普通用户和管理员的双重身份”,对于“同一事宜”的各种不同看法。侧重对方针的理解的讨论。 比如上面讨论中,在这里只是想抽象出一个例子来讨论。
- 由于任何个人的见解都会带有主观性, 很需要多听一听维基人“同一事宜”的各种不同看法。本论题很难像形式逻辑的命题,可以靠纯粹的逻辑推理解决。而更像政治论题评判,主要靠充分的讨论, 理解双方论点和理由, 然后靠民意的多数。 比如,充分的讨论后的投票等 (也许可以考虑按维基的 “共识” 和“公示”程序。 )。
- 也可考虑将本事件抽象出对以后的判别有参考价值的案例,补充到 Wikipedia:管理員#避嫌一节中。
--Gluo88(留言) 2021年1月21日 (四) 18:07 (UTC)
@Mys 721tx: @Uranus1781: @AnYiLin: @Catowen: @Catowen: @Ericliu1912: @YFdyh000: @Mewaqua: @Sanmosa: @周雁棠: @Hjh474:(见Wikipedia:管理员#避嫌)“管理员不应该在一项事宜中使用普通用户和管理员的双重身份”, 网上了解了一下各种例子, 我觉得管理员和用户“争持”引发出该管理员的“警告”和“封号”这三个步骤是应该看做同“一项事宜”。“同一事宜”的 “争持”中,管理员对该事件的警告带有主观性,甚至是报复性的警告,可能性极大,所以需要避嫌“同一事宜”的处理。 是否按 Wikipedia:管理員#避嫌 要求,管理员不应该自已“封号”和自己正在进行争持的用户?
--Gluo88(留言) 2021年1月23日 (六) 03:43 (UTC)
- 此管理员在执行封禁前并没有和用户争执,故您的论据不存在,且搞错了发生顺序。此管理员为应对违规行为以管理员身份施以多次警告,均未被回应且被无视,才加以封禁。争执的内容,即“争执该不该永封”是在封禁后产生的。--安忆Talk 2021年1月23日 (六) 03:56 (UTC)
- 谢谢分享看法。这里讨论的是: 管理员和用户“争持”引发出该管理员的“警告”和“封号”这三个步骤的情况。关于你说的案例,不在这个提案讨论范围。
- 关于你说的案例是否属于这种情况的个例(尽管我的观点与你不同), 应该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Mys_721tx濫權,任意封禁用戶的讨论范围。
- 很想和大家心平气和的理性地讨论。 由于任何个人的见解都会带有主观性, 这也需要听一听其它维基人的观点。
- --Gluo88(留言) 2021年1月23日 (六) 04:28 (UTC)
- 如果真的有某管理员和某用户的争执在此管理员对此用户实施封禁前发生,可以警告,因为警告是所有人可以做的。但不可以自行封禁,应求助于其他管理员,这是现行方针的规定。所以您想改善什么呢?--安忆Talk 2021年1月23日 (六) 04:34 (UTC)
- 谢谢分享看法。是否下面的解释对应了你上面的说法:
- 如果真的发生争执,按“避嫌”原则,只能用其普通用户身份, 所以不可以自行封禁,应求助于其他管理员。
- 关于“如果真的发生争执,可以警告,因为警告是所有人可以做的”。 但这时,发警告的身份应该看做是普通用户, 而不是管理员。 可以发多次警告, 但不能以发了多次警告为理由,来实行封禁。
- 与其说改善我宁愿说是澄清。
- --Gluo88(留言) 2021年1月23日 (六) 05:05 (UTC)
- 2有补充,“但不能以发了多次警告为理由,来实行封禁”改为“但此管理员不能以发了多次警告为理由,来实行封禁。应请求其他管理员介入并由其他管理员进行定夺。”--安忆Talk 2021年1月23日 (六) 05:14 (UTC)
- User:爱学习的饭桶/免死金牌。-Mys_721tx(留言) 2021年1月23日 (六) 05:28 (UTC)
- 2有补充,“但不能以发了多次警告为理由,来实行封禁”改为“但此管理员不能以发了多次警告为理由,来实行封禁。应请求其他管理员介入并由其他管理员进行定夺。”--安忆Talk 2021年1月23日 (六) 05:14 (UTC)
- 谢谢分享看法。是否下面的解释对应了你上面的说法:
- 如果真的有某管理员和某用户的争执在此管理员对此用户实施封禁前发生,可以警告,因为警告是所有人可以做的。但不可以自行封禁,应求助于其他管理员,这是现行方针的规定。所以您想改善什么呢?--安忆Talk 2021年1月23日 (六) 04:34 (UTC)